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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胡耀邦第一次面对被拆迁群众

2017-06-26周海滨

报刊荟萃(上) 2017年1期
关键词:拆迁户民房公家

周海滨

1952年1月8日,时任川北区党委书记和行署主任的父亲在南充市检查工作。在步行途中,他检查了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和工人俱乐部。这时许多拆迁户向父亲围了上来,纷纷诉说拆迁中的问题。当时政府威信很高,拆迁户也给领导们面子,虽无起哄闹事,但像这种直面的批评和意见反映,对父亲来说还是第一次。父亲耐心听取拆迁户的意见,又看到兩处工程都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拆迁民房过多,因而当场指示因陋就简结束工人俱乐部全部工程,不准继续拆迁民房。父亲在1月10日致信南充市市长吴致中,请吴市长在南充市召开的二届三次人民代表会议上宣读他写给大会的一封信,信中第二个问题写道:

一年多来,公家修建房屋,不仅浪费很大,而且因为收回了大量国有土地,购买了大批民房,特别是将其中一部分拆掉,使政府财产与政府威望遭受了许多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我犯了官僚主义的错误,应向人民群众检讨。

从信中,可以看出父亲在解放初期对城市房地产问题上的一些朴素思考。

首先,新政府收购民房,购买城市土地,将其性质变为国有土地,这是形势和经济发展的必然,并无不可。但父亲认为,政府对土地的利用必须兢兢业业,精打细算,绝不能因替公家办事,就大手大脚地浪费。比如,修建南充市人民政府大楼,是1950年7月30日破土动工的,川北各界曾为此欢呼,父亲也欣然命笔:“建设人民新川北第一基石。”但当他这次看到市政府的围墙修得比较“华丽”,就立即进行了批评!还有,政府“购买了大批民房,特别是将其中一部分拆掉”。把原有的使用价值变为无用,岂不也是浪费。

其次,父亲认为在城市建设中,必然会产生公私矛盾,即国家用地利益和居民私有财产的矛盾。怎么解决?一定要对被征收、征用方的私有财产,进行合理补偿,对人要妥善安置。他在信中写道:

所购买的民房,是否还有没全部合理地给足购买金的,所收回的国有土地户,是否还有没全部妥善安置的,如发现有,务须由修建机关立即并合理地予以补偿和安置。不办或拖延者,以违纪论处。

再次,在公私矛盾严重之时,政府应起带头、疏解作用。父亲在信中还谈道:

据说现在市内民房不足,尚有一些市民租不到房子住,为此,特明确规定:1、自即日起,一切机关、部队、团体均不得再购买一间民房,违者以违纪论处;2、在15天内,腾出150间左右的公家房屋,以稍低于市价房租,租给无房可租的市民居住;3、公家新建居民区的房屋租金是否尚高,如高了一些,应即再减低一点。

最后,父亲还检查了自己的“官僚主义”。新中国成立以后,“官僚主义”是党内最早提出的主要危险倾向之一,人人难免。父亲也在所难免,但他深恶痛绝的是那种“死官僚”的作风和架势。

由于政府、部队带头,南充市城建和居民住房等方面的矛盾处理得比较好,解决了拆迁户和政府用地的矛盾,也未留下什么后遗症。

1978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父亲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2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至此,父亲开始参与我党全局工作的研究和决策。1979年是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极其特殊的一年,因为这一年要安排回城知识青年700万至1000万人就业。700万人就是700万个家庭,最少牵连城市3000万人口。1979年7月4日父亲在中宣部一次会议上说:

城市现在是什么问题?一是就业问题,二是物价问题,三是房子问题。中央是清楚的。房子问题今年抓得太晚了。现在已经到了七月份,今年抓不住了,明年一定要抓住,就是要抓住城市居民的住宅问题。

1980年7月,父亲对党政机关、部队挤占群众私房问题作出批示,北京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很快就颁布了“京发(1980)140号”文件,落实私房政策,落实政策的过程中还颁发了新制作的房产证,时为1980年9月18日。

(摘自《失落的巅峰——六位中共前主要负责人亲属口述历史》)B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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