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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诗人的“择体意识”

2017-06-19叶汝骏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叶汝骏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论唐代诗人的“择体意识”

叶汝骏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体”的核心要义至少涵括体裁(体类)和体派(风格)两个方面。多元完备的体裁系统是唐人进行体裁选择的基本前提,在古、近二体中唐人更偏爱后者,其中五律和七绝是唐代最受欢迎的诗体。唐人的体派选择意识既涵括对“旧时体”和“当时体”等“时之体”的选择,也包括对“前人体”和“时人体”等“人之体”的选择。影响唐人“择体意识”的主要因素包括诗体美学特质的差异、科举制度的影响等八个方面。唐代诗人在择体上的巨大自由和构体上的高度创新性是促成唐诗繁荣的重要原因。

唐代诗人;“择体意识”;体裁;体派

所谓“择体意识”,是指作者在文体选择方面表现出来的认知和倾向性,包括作者选择何种文体进行创作、选择该文体的动因、以及选择该文体创作所产生的艺术效果等方面的问题[1]96。在探讨唐人的“择体意识”之前,需要厘清中国古代文论中“体”的概念。“体”的本义是指人的躯体,引申为事物的形体。“体”的内涵在字义演变中逐渐泛化,这一概念也被文学领域所借用,并发展为中国古代文论中一个重要概念。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体”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但其核心要义主要涵括体裁(体类)和体派(风格)两个方面。如罗根泽先生云:“中国所谓文体,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是体派之体,指文学的作风而言……一是体类之体,指文学的类别而言……”[2]147詹福瑞先生认为:“古人论文谈体,有体类和体派二义,体派的认识与体类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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