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口退税对中国企业出口二元边际的影响
2017-06-19中央财经大学许涵
财经界(学术版) 2017年1期
中央财经大学 许涵
论出口退税对中国企业出口二元边际的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 许涵
中国的出口退税始于1950年,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政府财政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既无内债,也无外债”。但到了1985年,经常账户出现高达114亿美元的逆差,已接近GDP的4%;而外汇储备只有26亿美元,外债余额高达187亿美元。创汇能力差、外债压力大,是当初政府推出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原因。1994年,政府对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规范的以增值税为核心、以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的流转税体系,但是仍然对全部商品实行退税,改善了我国的外部经济失衡情况。1996年,我国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第一次调整,下调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但是1997年爆发了东南亚金融危机,作为应对人民币不断贬值的冲销手段,政府于1998年重新上调了出口退税率。1999年后,我国出现了以超额外汇储备为典型特征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外部经济失衡,2003年政府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新一轮的下调,但这次调整只是试探性的,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政府于2006年和2007年对出口退税率连续进行了两次大幅度下调,实行差别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不仅仅只服务于国际收支平衡,而且同时实现出口规模的有效控制和出口结构的优化升级。经过这一系列调整,从2000到2007年,我国的出口环比增长速度依次为16.8%、22.4%、34.6%、35.4%、28.4%、27.2%和25.7%,出口增速显著放缓;且不同商品的增速和增量差异很大,至2007年,初级产品的增速显著放缓,如矿业产品的份额已经由2004年的2.8%降到了1.9%,矿物燃料的份额从2.4%降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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