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发展战略背景下我国海洋刑事立法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2017-06-05许维安
北方法学 2016年6期
许维安
摘要:区分陆上犯罪与海上犯罪是应对日益增长的海上犯罪、彰显海上犯罪的基本特征和适应海上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由于特殊罪名的适用效果不佳、适用范围有限,一般罪名未能反映海上犯罪的特点,因而它们均不能适应海洋发展战略的需要。现行刑法只适用于我国领域內发生的海上犯罪,而不能适用于领海外国家管辖海域內发生的犯罪。涉海国际公约只规定了海上犯罪的罪名和罪状而没有规定法定刑,对国际法的海上犯罪適用现有一般罪名违反禁止类推原则,也没有体现海上犯罪的特点;不仅适用程序繁琐,而且使结果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国际法的海上犯罪应转化为国內法的海上犯罪。
关键词:国家海洋发展战略 海洋刑事立法 海上犯罪 国家海洋权益
中图分类号:DP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6-0097-10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海洋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速达到13.5%,涉海就业人员超过3300万人。与此同时,也诱发诸如海域的非法经营、海上交通肇事、海上污染、海上抢劫和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少数周边国家的渔船非法侵入领海外我国管辖海域从事非法捕鱼和海洋资源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但由于我国海洋刑事立法的缺位,还不能对其实施抓捕只能驱赶了之。为应对上述海上犯罪的严重挑战,学者们进行了海洋刑事立法问题的研究。从研究内容来看,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建议设置某一具体罪名,如设置海盗罪、污染海洋环境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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