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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村社会关系的个体化

2017-06-05张良

江汉论坛 2017年5期

摘要:在当前的“外出务工型村庄”中,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市场经济的渗透、国家基层治理方式的转变,乡村社会关系趋向个体化,具体表现为去组织化、工具化与原子化、去规范化。乡村社会关系的个体化,一方面给农民带来了私人领域的自由和权利,激发了个体的积极性、独立性、能动性;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社会风险的独自承受、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共同体归属感的逐渐丧失、村庄公共规范的日趋解体、互惠合作的日渐减少等等。乡村社会关系个体化的这些后果为乡村社会整合带来了严峻挑战,将农民个体追求的自由和权利限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寻求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均衡和统一成为个体化乡村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乡村社会关系;个体化;社会风险;自我中心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3CKS026);华中农业大学自主创新基金新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文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662014BQ075);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湖北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研究”(项目编号:ZD2016WT0101)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5-0139-06

乡村社会关系是认识乡村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的重要依据。学界对传统的乡村社会关系曾经用“伦理本位”① 或“差序格局”② 来经典地概括,对集体化时期的乡村社会关系则提出了“庇护主义关系”③ 与“工具性私人关系”④ 等富有解释力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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