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权”、“市息”与乡村社会
2017-06-05何凯
江汉论坛 2017年5期
何凯
摘要:在四川地区,乡村中的集贸市场被称为“场”。民国时期,四川地区大量存在着的相邻两县交界地区的“场”,因其行政管辖和捐税征收问题,极易引起接壤两县基层政府、基层官吏、捐税包商及普通乡民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纷争。我们以此为视角,聚焦于1939年南部、阆中两县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着双柏垭场管辖权而展开的争斗,从一个侧面展现出“场”这一特定经济社会空间中所存在的矛盾斗争和利益纠纷。
关键词:场;集贸市场;市息;管辖权;乡村社会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清末政治动荡中的成都旗人社会”(项目编号:skq20134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四川省县级档案馆民国档案数字化研究”(项目编号:13XZS026)
中图分类号:K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5-0106-08
在经济相对落后、财源相对匮乏的传统乡村社会,“场”不仅是四川乡村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舞台,是他们从事商业以及社会交往活动的空间,也是涉及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的税收来源之地,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民国时期,四川地区存在着许多相邻两县交界地区的“场”。由于这一特定经济社会空间中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着“场”的管辖权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和利益纠纷,因而以1939年南部、阆中两县对双柏垭场管辖权的争夺为例,不仅是以独特的视角对此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而且是以鲜明的个案研究去理解“集市空间”何以“演化为政治实践的场域”,从而对“集市场域”这一“乡村政治研究的新领域”作出些许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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