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规范化若干问题探讨
2017-06-01李铭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规范
李 铭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 江苏 南通 226001)
【公安教育】
公安管理规范化若干问题探讨
李 铭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 江苏 南通 226001)
警务实践中,行业部门警种及省级公安院校名称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较突出。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规范化管理中,部门规章与技术标准存在明显冲突。各地党员民警着警服时佩戴党徽的位置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应当健全立法,尽快加以规范完善。
公安院校名称;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规章与技术标准;着警服戴党徽
一、行业部门警种和省级公安院校名称亟待规范、统一
放眼全国,公安院校名称亟待规范统一,而精准的顶层设计辅之以日臻完善的科学立法是其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训练基地承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任务。这里的公安院校指全国性公安院校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全国性专业警种院校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因历史悠久、在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对其名称少有歧义且不易混淆。公安机关训练基地与地市级公安局人民警察学校一般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承担社会公开招录的非公安院校、军转干部的初任培训及三级警督以下各类警衔晋升培训。其名称全国统一,基本不存在太大问题。目前,名称有待规范、统一的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行业部门警种院校和省级公安院校的名称上。
行业部门警种院校如公安海警学院(部门+警种+学院)、铁道警察学院(部门警种+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地方+警种+学院),其名称初一看或单独分析似乎没有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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