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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尽职调查探索

2017-05-30周平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7年2期

周平

【摘 要】尽职调查是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业务中的重要工作,关系到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控制程度。尽职调查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调查、风险评估、项目评审等环节。文章结合工作实际,介绍担保公司尽职调查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实际操作方式、重点注意环节、风险点的发现和识别,给担保公司开展尽职调查、风险控制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审慎评审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7)02-0155-03

担保业务尽职调查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接受企业请求为其贷款进行担保后的一项工作,是对担保项目的生产经营、产品市场、技术水平、行业地位等方面的可行性调查。尽职调查是否详尽、真实、可靠,直接关系到对项目的判断、风险的控制,并最终为担保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如何做好担保业务尽职调查,一直是担保公司探索发展业务和控制风险的重要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笔者认为担保公司尽职调查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尽职调查的原则

担保调查人员要深入企业和反担保人(单位)实地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和凭证,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借款用途、反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和担保能力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的事前调查与综合分析评价。尽职调查应遵循“双人经办、实地核查和注重实物”原则。

(1)保前调查工作应至少有2个人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共同对调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2)调查人员应深入企业及反担保人的经营场所、车间、仓库库房,对企业的财务账目、实物资产、生产运营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对企业及反担保人的信用和整体运营状况进行分析、判断。

(3)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注重核查了解企业的实物资产情况,由此分析判断企业实力、生产经营真实情况、发展潜力及主要风险点。

2 认真审查客户条件

实地调查前,业务人员认真把好项目受理入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剔除没有担保前景的项目,以提高工作效率,防范风险,受理时对下列情况要严格控制:对产品市场及效益差、业主信誉低的中小企业;反担保能力弱的企业;所处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企业;在本公司或银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

3 开展扎实细致的保前调查工作

调查前,调查人员要先通过企业提供的资料了解企业的基本状况,拟定调查提纲,做好调查计划。调查的基本要求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了解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竞争力。

(2)看生产现场,了解内部管理是否科学、规范,企业的内部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岗位分工,以及关联企业情况。

(3)看生产设备,了解其现有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的先进性及目前运转情况、产业升级情况。

(4)询问员工,了解工人的工作情况、企业薪酬制度,是否有拖欠工人工资情况。

(5)看经营要件,确认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资质。

(6)看账务与实物,了解账实是否相符,应收账款是否合理。

(7)看纳税凭证、原料产品购销合同和发货单据等,了解是否有较好的销售状况。

(8)有必要时,看用电、用水量及水电费缴纳情况,了解是否正常生产经营。

(9)看主要结算账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前6个月银行对账单,了解企业的资金进出情况,企业现金流是否正常。

(10)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看企业信用报告,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询问企业在银行借款、对外担保情况和信用记录,了解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担保情况。

(11)了解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品行操守、信用记录、个人资产、健康状况、直系亲属情况、是否有违法及其他不良行为。

(12)了解抵押物基本情況。注重实地调查,并通过查询管理机构抵质押登记信息,分析抵质押物的状况,重点调查抵质押物权属关系,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为海关监管物资,是否存在被冻结查封状况,是否具有可变现性,是否已抵押或租赁他人等。

(13)还款来源调查。对企业还款能力和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调查落实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如果还款来源依赖于与贷款用途有关的某笔交易顺利完成,应重点调查该笔交易顺利完成的可能性;如果还款来源属于某项非经营性的现金收入,应重点调查该笔现金收入来源是否可靠。

在实地调查中,还要特别注意发现企业存在的致命性、重要性风险,通过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和实地状况的对比,查看是否存在如下问题。{1}根据财务报表中的存货,去查看真实的库存量是否相符。{2}产品销售收入与企业生产是否相适应。{3}与企业高管、工作人员访谈,了解上下游客户、竞争对手了解,信息相互印证。{4}分析财务报表是否能反应企业的真实性、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特别是要进行销售明细账、总账及对应时点报表的核查,要做好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的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有重点的抽查,通过税务部门查询纳税与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对存货、货币资金坚持眼见为实,核到多少就是多少,只有挤掉存在水分的财务报表,才能作为项目的可行性参考。

4 形成调查报告

实地调查后,调查人员要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借款事由、还款能力、现金流量、企业法人或主要股东个人信用情况。调查人员要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评估,对调查报告内容负责并对项目作出初步判断。

5 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要坚持“三个独立”原则,即调查人员独立作出初步判断,风险法律部门独立出具风险法律意见;评审委员独立出具担保意见。

(1)调查人员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資料和《担保业务调查报告》送部门负责人初审,初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业务调查报告》。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对担保金额提出建议。

部门负责人如果发现保前调查内容存在事实不清、客户资料不齐或手续不齐全等情况,应要求调查人员补充调查或完善相关资料。

(2)风险管理部门将经过初审的《担保业务调查报告》及资料会同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核,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调查人员的报告,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分析,必要时可以到企业实地复核,通过审核后出具独立的担保意见,报公司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审委员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规定,则会议必须改期,评审会的主要内容如下:①业务部门调查人员通过图片等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详细介绍调查过程中的重点,报告调查中主要关注的问题和发现的可能风险是否可控并提出担保意见;②风险法律部门介绍风险评估和法律审核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担保的意见和建议;③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加会议人员会前要了解企业情况并认真阅读调查报告,对存在的疑问和不了解的情况做好记录,在评审会上向调查人员、风险法律部门提出质疑,调查人员、风险法律部门答疑解释;④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对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提出具体意见;⑤会议评审采用投票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明确“同意”“反对”或“弃权”并签字,2/3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经公司同意担保的项目,业务人员向贷款银行签发担保意向书,与银行、企业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业务人员与企业共同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手续,落实反担保措施,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法律文件的规范要求,对申请担保项目的金额,合同文本填写的合法合规、完整性及合同文本的适用性,担保或抵质押手续(包括各类抵质押物登记手续)的合法、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最后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通知银行发放贷款。

担保业务尽职调查是担保业务最重要的工作环节,各担保公司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充实尽职调查的内容,使尽职调查工作制度得到加强,风险控制更加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重要渠道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将得到更好的发展机遇。

参 考 文 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Z].2010.

[2]叶小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规制与探索[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3]刘润生.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及建议[EB/OL].http://www.

zgjrjw.c o m / n e w s / y h s c / 20111114/15481763704.html,2011-11-14.

[责任编辑:高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