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时期加强基层检察院检察队伍事业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思考
2017-05-24张洁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6期
摘 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需要在事业、专业和职业这三个概念中寻求定位和目标。“十三五”时期,检察队伍必须开展事业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实现检察队伍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
关键词:十三五;三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
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强则工作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靠独立、公正、高效的法制系统,而独立、公正、高效的法制系统必须依靠有较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司法队伍,在我国,基层检察院必须从加强检察队伍事业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入手。
一、加强基层检察院检察队伍“三化”建设的必要性
检察队伍的事业化建设,就是培养从业人员的检察信仰,将追求司法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忠诚并热爱于所从事的检察工作,是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前提;檢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就是建设一支精通法律,学有专长,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检察队伍,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要途径;检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就是使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队伍,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具备检察理念、检察道德、检察能力、检察文化和职业地位的建设过程。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是当下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内在要求,也是解决国内大多数基层检察院编制过少、人员短缺、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的出路。
二、基层检察院检察队伍“三化”建设所面临的现状及挑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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