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大学生法治观的培育
2017-05-19马志霞黄蓉生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培育
马志霞++黄蓉生
摘要:大学生法治观培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本来之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现实需求。大学生法治观培育要引导他们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提高社会主义法治能力。加强法治文化宣传、融入法治课堂教学、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运用法治文化载体,是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培育的文化路径选择。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培育;文化路径
DOI:10.15938/j.cnki.iper.2017.02.025
中图分类号: 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7)02-0119-05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1]“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而法治是其中的重要构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2]。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能否具有科学的法治观对于他们现在的成长和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培育的价值意蕴
大学生法治观培育,是指引导大学生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加深对自由、平等、公正等法治价值的理解,使其对依法治国的观念得到增强的教育活动。法治观培育是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关乎大学生成长成才与全面发展,涉及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价值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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