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常用义的由来
2017-05-13刘望冬
现代语文 2017年3期
关键词:语义

摘 要:“耐”的常用义“经受得住”是通过同音假借字“能”的该义产生的,而“能”的该义是通过其本义“熊”转喻引申而来,特定的使用环境“能+AP”和符合人们的心理认知特征是促成这种引申义通连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耐” “能” 转喻 “能+AP”
“耐”的本字是“耏”,原指古代一种剃去胡须两年的刑罚。《说文解字·而部》:“耏,罪不至髡也。从而,从彡。耐,或从寸。诸法度字从寸。”“耐”是会意字,从“而”从“寸”,“而”指胡须,“寸”指法度、刑罚,二者合在一起释义为施行在胡须上的一种刑罚,即剃掉犯人的胡须。“耐”表刑罚义始见于《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徙郡国豪杰任侠及有耐罪以上,赦令除其罪。”及至东汉,又见数例。例如:
(1)赦奉郊县长安、长陵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汉书·成纪》)
(2)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汉书·刑法志》)
(3)其肉刑耐罪已上。(《前汉纪》)
由字形构造显示出的本义在东汉以前并不多见,“耐”在这一时期更多的是作“能”讲,即充当助动词,表示动作行为能够实现,义为“能够”。统计如下:
(4)自耐下之,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论衡·答佞篇》)
例(4)中前句“自耐下之”与后句“自度不能下之”相呼应,“耐”和“能”对举排列,取“能够”之义,解释为“自己能够迁就他”。
“耐”之所以能表示“能够”义,是因为“能”与“耐”在上古皆为泥母、古音一类,所以将二者混用,借“耐”为“能”,表示“能够”。如《诗·小雅·渐渐之石》:“有豕白蹢,烝涉波矣。”郑笺:“豕之性能水。”陆德明《经典释文》解释为:“能,本又作耐。”(此处“耐”仍为“能够”义,指豕能够游泳)《礼记·乐记》:“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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