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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治理转型与“治理型贫困”的兴起

2017-05-10许汉泽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许汉泽

[摘要]中国的贫困治理经历了“发展式扶贫阶段”“开发式扶贫阶段”和“综合性治理阶段”三次转型,每个阶段展现出来的贫困特征与国家的治理手段各异。在进入综合性治理阶段之后,政府的干预性逐渐加强,其治理手段也愈发精细化和技术化,但是却遭遇了由这些治理行为本身所引发的“瞄准偏离”、“精英俘获”、“扶贫致贫”、“门槛效应”等一系列“治理型贫困”的困境。化解“治理型贫困”的困境,应该减少过度干预、调整识别方法、进行基层赋权以及尊重地方知识等。

[关键词]贫困治理;治理转型;治理型贫困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来中国在减贫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相关数据显示,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国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按照中国的扶贫标准,我国贫困人口在1978-2010年累计减少2.5亿,按照国际扶贫标准,我国贫困人口累计共减少6.6亿,全球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的93.3%来自于中国的贡献。其中仅2014年一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就减少了1232万之多。但是,当前我国扶贫治理工作却面临着扶贫投资边际效应递减、扶贫治理体系架空悬浮、农村贫困地区内部分化加剧、扶贫效果缺乏评估与监督、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等诸多困境。甚至有学者认为,过去10多年中我国社会中贫困群体与富裕群体之间的福利差距不是收敛,而是呈平行移动和放大的趋势,并使贫困人口陷入了“结构性的贫困陷阱”。从政府治理层面来讲,我们需要对贫困治理本身进行反思:我国扶贫治理困境的表现及机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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