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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校助学育人系统工程实践研究

2017-05-10张良有周泽雄肖著华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10期
关键词:勤工助学实践研究高校

张良有+周泽雄+肖著华

摘 要: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与深入,高等学校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帮困助学体系,这些体系对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勤工助学不仅是解决贫困生生活困难的一种有效办法,而且在培养学生实际能力和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多年以来韶关学院已经建立起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层次、三种渠道、四项机制、五个维度、六种形式为主要框架的学生资助服务体系;计划进一步实施若干“十佳”优秀学生标杆培养计划,百名励志成才成长优秀学生典型评选计划,千名优秀学子奖励计划,万人参与以“自强诚信感恩回报”为主线的助学文化建设计划,从而全面加强资助育人功能。

关键词:高校;助学育人;勤工助学;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6)10-0151-03

2007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渐形成了奖助贷补勤免资助政策体系,为贫寒学子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持,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自1994年至2001年,中央每年动用总理预备金,专项用于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1]。2002年,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国家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和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在高等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辅之以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其他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列为教育领域十个重大项目之一。2006—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普通高校、高职、中职学校的奖助学金投入,从20.5亿元增加到260亿元,增加了12倍[2]。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资助、服役学生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3],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大学梦想,实现美好的人生梦想,从而为伟大的中国梦做出自己的更大贡献提供了重要经济保障。

韶关学院是粤北韶关的一所地方性综合本科高校,也是粤北地区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在校学生28 000多人,生源主要以来自省内外农村地区的学生为主,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占27%。韶关学院由于地处粤北山区,所在地市经济欠发达,社会资源稀缺,办学经费十分有限,且学校所背负的历史债务较重。学校在学生资助经费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建立起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将这个学生资助工作服务体系概括为“一二三四五六”资助体系。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这个中心任务,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韶关学院将积极实施“十百千万”助学文化建设系统工程,进一步发挥学生资助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校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以学生资助和事务服务中心为组织机构,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2006年,教育部要求全国高校建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08年,韶关学院成立了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中心,与学生处合署办公,由学生处处长、副处长分别兼任中心正副主任,学生处勤工助学管理科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2014年,学生处在勤工助学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以“助学、服务”为宗旨的学生资助和事务服务中心,拓展了中心的工作范围。目前学生资助和事务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学生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学生保险、学生证、火车优惠证办理等。从兄弟院校的经验来看,不少高校建立了类似于政府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由学校各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资助、学生证照办理、成绩查询、费用缴交、失物招领等一站式服务。学校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办公,优化办事程序,能够形成一个集事务办理、咨询服务、信息发布、师生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学生工作平台。广东省内的深圳大学、白云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事务中心比较健全[4]。

二、以两个层次的学生为资助服务对象,同时为学生深造提供动力 目前韶关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覆盖本专科两个层次,不仅对在校的本专科学生提供机会均等的资助,而且还通过奖助学金项目、助学贷款展期等措施鼓励专科学生考取本科插班,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将来学校开办研究生教育后,学校的资助服务层次自然要拓展到研究生层面。

三、以三个渠道的资金来源为支撑,做好学生的资助工作 概括起来,学校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有三个渠道来源:政府、社会、校内自筹。目前,来自政府的奖助学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港澳学生奖学金、广东省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广东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助学金、中央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来自社会奖助学金包括社会企业、单位、社会贤达、爱心人士捐赠的奖助资金,目前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有九项,每年获得的资金大约为70万元。校内自筹奖助金包括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工资等。

由于学校背负的债务较为沉重,每年能够投入相当金额的资金到学生资助工作中,实在是十分不易,但投入的经费与学生数量规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并不适应,与上级要求的投入事业收入的5%的要求也相距甚远。由于学校投入经费的不足,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学生资助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也致使學校不能更有效地利用到省级政府财政资金。例如,广东省财政每年计划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资金有2亿多元,对于那些拿出学校事业收入5‰ 的经费用于新生资助后仍然经费不足的学校可以向省财政申请资助;韶关学院由于无法自行拿出事业收入的5‰ 用于新生资助,自然也就无法申请到省财政的新生资助专项资金[5]。

四、以四项机制为载体,做好受奖助学生的诚信感恩教育 为了做好受奖助学生的诚信感恩教育,学校建立了受奖助学生定期汇报、志愿服务、善款回捐、诚信主题教育机制,要求受到社会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每年至少一次向捐助者汇报学习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参加10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或义务劳动;受到奖助的同学签订道义协议,承诺将来有能力的时候向学校回捐善款,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对于受奖助的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感恩教育,学校主要通过专题讲座、奖助学金颁发仪式、素质拓展培训、主题征文、优秀学生宣讲、优秀学生业绩展览等形式来开展。

五、以五个方面为向度,多维考察受奖助学生的资格条件 在奖助学金的评选中,采取班级、院系、社区、用人单位、学校五个维度联合考察遴选的制度,全面评估拟受奖助学生的资格条件,一方面尽可能做到资格考察不留漏洞,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全员育人工作。

六、以六种措施为资助形式,对学生开展奖励帮扶

这六种资助形式是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资助、校内无息借款。

对优秀学生,主要采取奖学金的形式,国家奖学金是优秀学生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奖励金额也最高;社会奖学金的设置各有侧重,鼓励学生在不同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可以为他们解决基本的学习费用,所以要让学生和工作人员提高认识,要明白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国家助学政策,它不仅仅是银行的一项业务,也是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基本措施,同时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大大缓解高校的经费压力,切实关系到学校、二级学院的正常运行,甚至高校教职工的收入稳定。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本科生提高到8 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因此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特困学生,通过助学贷款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至于学生贷款违约风险问题,一方面学校不能因噎废食,另一方面要看到真正恶意违约的学生毕竟是极少数,目前只占贷款学生的2%左右,并且随着国家征信系统的普及,贷款违约风险将会进一步降低。

各类助学金可以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费;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则为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提供工作岗位,让他们通过一定的劳动付出来支付学习生活费用,国家规定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每小时不低于8元。国家对于入伍服役的学生,实施补偿资助政策,即对于学生入伍前的学费或者贷款给予补償,对于学生服役退伍复学后的学费给予资助,2014年开始,最高补偿资助金额为每学年8 000元。

上述五种形式的资助,因为资助形式直接有效,为各高校广泛采用。实际上,校内无息借款制度,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学生资助形式。一方面可以从政策上体现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但又不需要实际增加学校的经费支出;另一方面可以大大地减少学生的欠费率,增加学校的实时学费收入,又可以使学校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的处理有据可依,于法有理。学校在每一学年之初,对凭有效证明,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对于通过上述资助形式的帮扶仍无法交清学习费用的学生,可以要求家长和学生与学校签订校内无息借款合同,并做出分期还款承诺,借款金额为应交费用的差额,因此学校也不会因为借款手续的履行而实际增加支出。这样对于家长和学生形成了一个具有严格法律意义的借款合同关系,能够有效促进欠款学生还款。而对于那些不能证明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欠款的学生,或者通过上述各种形式资助无法交清费用但又不愿意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再或者签订了借款合同但又不严格履行的学生,可以视为恶意欠款,学校可以依法依据对其做出严肃处理。建议高校依法制定严格的校内无息借款措施,拟定法律合同文本,尽快实施校内无息借款这一可实现多赢的学生资助措施。

七、构建“十百千万”助学育人系统工程

1实施若干“十佳”优秀学生标杆培养计划

韶关学院本专科学生有28 000多人,这是一个庞大的学生群体。学校每年实施的综合素质测评优秀奖励、各单项赛事奖励,极大地加强了学生思想政治修养,提升了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但是这么多年来,并没有出现大批具有鲜明特色,能够代表韶关学院形象,具有突出业绩的卓越人才。这并不说明我们的学校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而是因为我们一直以来缺少卓越人才的发现和培养机制。

“十佳”优秀学生标杆培养计划,着眼于探索一种卓越人才的发现和培养渠道。通过若干“十佳”学生标杆的培养,形成一个具有鲜明个性,具有突出业绩,具备突出能力,综合素质强,社会形象好的卓越人才群体。2014—2015学年,韶关学院开展了首次“十佳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评比,首次引入了演讲问答、才艺展示、业绩展览等竞争性环节。尽管这次评比还有许多值得改进之处,但是从结果来看,获评”十佳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学科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水平方面都堪称学生中的佼佼者,被广大同学称为能学能玩能说能演的“学霸”。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若干年后,这十名同学中将有人成为学校的杰出校友,国家的栋梁之才。今后,除“十佳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之外,我们还将开展诸如“十佳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科研创新标兵”等奖项的评选,通过重金奖励,重点宣传,重点培养一大批能够代表学校形象,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的优秀学生标杆。

2实施百名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激励计划

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在于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一方面能够在学校的帮助下克服种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一方面能够自立自强,取得连许多家庭富有学生都难以取得的突出成绩,十分难能可贵,对于这样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激励他们成为卓越之才。

3实施千人奖学计划

作为一个拥有28 000多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27%的高校,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竟占多数,优秀学生中的非贫困生也肯定占多数。而目前的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资金,侧重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贫困优秀学生获得奖励的名额、金额普遍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不公平。学校将进一步努力,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尽可能使韶关学院每年获得政府和社会专项奖学金、校内较大金额奖学金的优秀学生达到1 000人次以上。

4实施万人参与助学文化育人计划

学生资助工作必须针对性和全面性相结合,既要重点奖励优秀学生典型,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也要通过典型榜样的宣传活动,教育和带动全校学生求真向善尚美。学校将在每年的新生入学教育中,邀请优秀学生典型和励志成才典型进行宣讲,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贫和扶智相结合,开展素质拓展培训,从心理健康、形象塑造、职业能力、社会交往等方面帮助他们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奖助学金项目的评选工作,让尽可能多的同学广泛知晓、参与,助学文化建设要使尽可能多的同学感受到、体验到。

5其他助学育人计划

全面实施奖助学金获得者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或义务劳动10次以上的感恩行动机制;每年度争取一百人次以上的校友向学校奖助学金项目捐赠善款一万元以上;一年内动员和帮助一千人次左右的学生通过校内外勤工助学获得劳动报酬来交学费或支付生活学习费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

[2]温家宝.温家宝谈教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5.

[3]广东省普通高校奖助学工作委员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思考与实践[M].北京: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

[4]张静,周恒.浅论我国当前高校助学育人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

[5]张玉萍.当前大学生思想品德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原因与对策研究[J].教育探索,2016,(4).

(责任编辑:陈 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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