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意识下戏剧教学内容的确定
2017-05-10左延慧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17年5期
作为与诗歌、散文、小说并列的一种文学体裁,戏剧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思想艺术。然而,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源远流长的戏剧形同虚设:教材必选,教学部分教,考试绝不考,如此尴尬的地位遮蔽了戏剧的文学魅力,使其丧失了作为戏剧文本的教学价值。很多语文教师在此等教学氛围中,不知道戏剧教学该教些什么,常把戏剧文本教学内容等同于其他叙事文学的教学内容,没有突显出戏剧的文体特征,例如将小说教学内容与戏剧教学内容混为一谈。因此,如何挖掘戏剧教学内容,需要语文教师一直探索。本文基于戏剧的文体特征,探讨戏剧教学内容的确定。
任何一篇文章都有自己的文体归属,任何一种文体都具有明显的外部特征与内在规律,这些特征与规律鲜明地表现在内容的选择、结构的安排、技巧的运用和语言的表达等方面。选择和确定教学内容,语文教师除了关注学情外,更要顾及到文体特征,正如王荣生教授提出的依照文本体式确定教学内容。戏剧作为一种叙事性文学,有着尖锐激烈的戏剧冲突、丰富多样的戏剧语言、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因此,确定戏剧教学内容,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戏剧冲突
美国戏剧作家劳森说,“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的确,冲突是一场戏剧中最大的看点,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冲突代表着戏剧的基本特征,戏剧动作的整个过程都是为了表现戏剧冲突的产生、发展和解决的。”[1]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理清矛盾冲突的线索(产生哪些矛盾,如何产生这些矛盾),即“写了什么,怎么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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