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法规对票据经营机构风险管控的启示
2017-05-02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 张 蕾 王 亮
金融新法规对票据经营机构风险管控的启示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 张 蕾 王 亮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保理业务以及票据业务都呈现出迅猛增长之势,伴随着业务创新的新问题、新风险和新情况也开始逐步显现。监管部门连续出台了多个法规和监管文件进行治理和引导。具体包括:《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127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40号文”)等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监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8号文”),《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35号文”);《关于非标债权业务风险分类制度的征求意见稿》等理财业务的监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启动修改等。
上述出台或在审议中的法律法规,有些可能与票据业务直接相关,比如针对同业业务中票据买入返售以及银行理财中票据理财相关规定;有些可能与票据业务间接相关,比如商业银行法建议综合经营就可能直接打通票据业务的通道;而有些可能与票据业务本身联系不大,但其风险特点和管理方法存在共性,可以进行借鉴,比如保理业务。这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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