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尚需破除“准入”瓶颈
2017-04-20杜鹏
中国民政 2017年5期
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尚需破除“准入”瓶颈

杜鹏
本刊编委,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教授,民政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副会长。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不仅为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列出了时间表,还为境外资本进入,降低准入门槛,切实解决养老服务用地多样化等问题打通了不少“关节”。
首先,吸引外资进入政策有所突破。放宽外资准入不仅将巩固已有的外资养老服务资源,而且会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对于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具有突破性意义。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35号文《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提出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境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当时政策虽然提及,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在注册时,这些境外资本只能从事营利性养老服务,但目前国家大力推进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多是非营利性质的,给境外资本实际投入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放开市场,最终是为了提升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质量。但上述障碍使得境外资本、优秀的技术、管理经验等难以深入社区,从而还没有对养老服务业起到借鉴和促进作用。例如,北美最大的养老服务集团美国护明德居家养老公司,在中国仅在武汉和深圳开设两家分支机构。政策开放后,关键还需要跟进落实举措,才能让越来越多的境外资本真正进入到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的供给和管理服务经验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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