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失踪儿童信息广播法律制度研究
2017-04-17童丹娜
大经贸 2016年12期
童丹娜
【摘 要】 目前我国失踪儿童数量巨大,而能找回来的只占到0.1%;而在美国,99%的失踪儿童最后都能活着见到父母。这巨大的差距显示失踪儿童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研究如何快速找回失踪儿童这一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研究美国失踪儿童信息广播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结合我国失踪儿童搜救相关制度建设实际,为建立我国的失踪儿童信息广播法律制度提出建议:健全制度建设,强化实施机制;完善法律规范,加强法律监督。
【关键词】 失踪儿童 信息广播 安珀警报 法律制度
目前美国失踪儿童搜救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链条,贯穿搜救工作的每一环节。从发现孩子失踪的紧急报警制度,到开展搜救工作的多主体救援组织制度,再到各部门间信息交流的失踪儿童信息报告制度,以及发挥社会力量向群众救助的信息广播制度,这些制度的协作有序运行改变了美国解决儿童失踪问题的轨道,影响极其深远。本文主要研究美国的失踪儿童信息广播制度。
一、失踪儿童信息广播制度的产生
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开始真正重视起失踪儿童问题,直接影响了接下来一系列法律出台与制度更新,挽救了无数美国儿童。虽然如此,但在当时美国的失踪儿童搜救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小女孩安珀·海格曼失踪案成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了美失踪儿童搜救工作的发展。
1996年1月13日,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名9 岁的小女孩安珀·海格曼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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