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自由学习理论及其对德育的启示
2017-04-13刘洋张铨翔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刘洋张铨翔
(1.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系广东·广州510507;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化学系广东·广州510303)
罗杰斯自由学习理论及其对德育的启示
刘洋1张铨翔2
(1.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系广东·广州510507;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化学系广东·广州510303)
罗杰斯倡导的自由学习理论是以“学生为中心”的非指导性教育模式,这种教育依靠现实问题,通过意义学习,借助价值评估手段,达到培育完整人的目的。它在重视教育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实践的意义、考虑“人”的教育评价标准等方面与我国德育相契合。这在方法上对我国德育有着重要启示和积极意义。
自由学习理论;以人为本;德育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教育家罗杰斯以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理论和知识为基础,依据人性假定理论创立了非指导性治疗方法,并将这种方法实践到教育范畴,形成“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即自由学习理论。
一、罗杰斯自由学习理论
自由学习理论是以“学生为中心”的非指导性教育,“非指导性”教育“不是一种方法或教学技巧”,它代表的是一些普遍原则,是“一些并不那么容易获得的价值观念。它强调个人尊严、个人选择以及责任的意义和创造的乐趣。它是建立在民主和个人权力基础上的哲学”。[1]这种教育观点为美国和一些国家所接受,甚至成为主流思想在教育领域得以实践和运用。意义学习是自由学习理论的出发点是,主张教育目的应是促成改变,培育可以顺应变化和知晓怎样学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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