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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预决算公开情况的调研和思考

2017-04-13张广楠

关键词:预算法财政部门

张广楠

(辽宁省财政监督检查局(中心) 检查二科,辽宁 沈阳 110002)



关于辽宁省预决算公开情况的调研和思考

张广楠

(辽宁省财政监督检查局(中心) 检查二科,辽宁 沈阳 110002)

随着国家新《预算法》的出台,预决算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后,拉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使广大群众加深对政府经济运行的理解及维护政府形象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与此同时,在地方政府实际执行中,仍存在着预决算公开时间滞后、缺乏完整性等问题。以辽宁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题调研为例,通过对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过程中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预决算公开问题的若干建议。

预决算公开;调研;《预算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并提出了公开的内容和时间要求。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拉近社会公众和政府之间的距离,解决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突出矛盾,降低政府运营成本及加强我党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落实新《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和省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对辽宁省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和研究。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范围包括除省本级、沈阳市及所辖沈河区、营口市本级及所辖大石桥市以外的全省各市本级及所辖县区编制的政府与部门预决算单位,除部分涉密单位外,覆盖程度达到100%。

经统计,全省共计应公开预算单位7382户(其中:市本级预算单位853户;县区级预算单位6529户),涉密单位83户(其中:市本级预算单位24户;县区级预算单位59户);全省共计应公开决算单位7437户(其中:市本级决算单位822户;县区级决算单位6615户),涉密单位85户(其中:市本级决算单位24户;县区级决算单位61户)。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辽宁省预决算公开的社会效果是明显的。实行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后,各级财政信息被社会各界所掌握,各级政府和部门通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及加速公开时间,已由原来被动、粗放、任意公开转变为主动、细化、规范公开。尽管辽宁省预决算公开有了一些可喜的变化,离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各界对信息量的需求尚有一定差距。目前,省政府和部门在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预决算公开时间滞后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调研中发现,各地区均存在个别部门预决算公开不及时现象。特别是按照有些部门预决算公开时间,还有在10月31日以后的情况,不符合新《预算法》有关要求,影响了预决算公开的时效性和及时性。

2.预决算缺乏完整性

一是部门机构职责公布不全面。调研中发现,有的部门在上年度公布了机构职责,认为之前公开过了,下一年度就不需要再次公开了,从而导致公开内容不够完整,影响了公众对部门的长期深入的了解。二是部门文字说明不全面。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不论有无,都需要在公开内容当中以文字方式进行说明。但有的部门因为自身没有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职能,就未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影响了公众对该部门收支职能的全面系统了解。

3.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不够详细

一是公车改革是当下社会热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改革内容。因此,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的细化公开上,更应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但个别部门存在为了混淆视听而未进行细化,导致公众无法清晰判断车辆购置和运行的具体费用金额。二是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部门公务接待除了要公开费用额度,还要明确公开公务接待的次数以及每次接待的人数。但个别部门仅公开了公务接待的费用额度,却没有公开接待次数和接待人数等。三是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部门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要做详细说明。但个别部门因为“三公”经费相比于上一年度减少,认为不需要细致说明,甚至还存在个别部门根本不做说明的情况,导致公众无法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深入了解。

4.预决算公开信息化水平较低

虽然绝大部分地区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置了预决算公开专栏,但专栏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多年的各项预决算简单排列,无法按年份、公开的内容等进行快捷搜索查询。有些地区是电子稿传到公开网站,效果比较好;但是有的地区采取的是以照片形式上传到公开网站,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很难看清楚其中的内容。

5.预决算公开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大部分地区财政部门在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方面还比较粗放,预决算公开相应的工作规则等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制定的有关信息公开考核、追责制度还不够完善。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就不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而导致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执行中约束力不强。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

(1)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对预决算公开工作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公开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片面地认为本单位或当地政府的一切财政信息只能内部掌握,不应向外界予以公开,甚至对于预决算公开工作存在抵触心理,不愿接受社会对财政信息的监督。

(2)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国对于预决算公开追责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空白,监管部门对于未按规定公开财政信息的政府或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3)财政配套改革不彻底。目前,我国处于财政体制改革的深水区,新《预算法》出台后,地方政府仍存在预算编制粗放、预算执行不到位、预算编制缺少标准及标准未能及时更新等问题,导致各基层财政部门在具体执行中缺少统一标准及可操作性,预决算公开数据未能真实反映政府运营情况。

(4)网络公开环境有待净化。造成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不愿公开预决算信息的重要原因是个别网民对公开信息发表不良言论,并通过该言论达到对政府施压的目的,同时,个别网民对新《预算法》及信息公开条例的错误解读,也导致社会对政府和部门信息公开期望过高,最终对政府预决算公开形成无形的阻力。

四、思考和建议

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响应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精神及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方向。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保证财政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不断接近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距离,维护政府公信力、提高公众形象。

(1)建立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法律运行环境。建议国家针对新《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特别是制定指导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预决算公开工作中的统计、考核及追责制度,不断提高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详细列明不予公开单位、内容及公开期限等硬性指标,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公开行为。同时,在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时,应将与群众关心的“三公经费”、重点基建项目及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指标作为公开重点,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益,鼓励广大群众对政府和部门财政信息进行监督。

(2)建立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预决算公开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新预算法及信息公开条例的框架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开工作机制,以规范、指导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进行。首先,应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对预决算公开重视程度,转变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树立正确的预决算公开理念,政府领导应从人、财、物方面给予公开工作必要的支持,并督促相关预算单位给予公开工作必要的配合。其次,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强化公开主体职责,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公开工作的职责范围,各部门应加强配合、协调,向预决算公开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财政信息。

(3)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反馈工作。政府和预算单位应对公开信息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信息公开在数据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社会各界针对预决算公开信息提出的建议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并将合理化建议经过整理后形成调研报告,以此规范日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发挥预决算公开效益。加强财政预决算知识普及宣传,对公开的事项做到情况明晰、问题清楚、解释充分、通俗易懂,便于公众查询、比较、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与沟通,真正将政府和部门行政运营情况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开,形成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

(4)强化政府预决算公开监管。建议国家近一步出台预决算公开考核、追责制度,以提高监管部门的威慑力。具体内容包括:各地政府应按规定的公开期限在网络等媒体上对财政信息进行公开,逾期未予公开的政府和部门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做出合理解释;预决算公开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政府和部门在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其认真、及时整改,对于阻碍信息公开的单位及领导给予严厉的处罚,不断增强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意识,同时,对于公开信息及时、准确的政府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5)通过业务培训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一是政府和部门应对下一级单位预决算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应对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就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收集、解答,并将不同地区、单位面临的问题及总结的先进经验向预算单位进行通报。三是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下级预算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实时掌握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以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树立正确的预决算公开意识。

预决算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社会各界应给予政府和部门一定的理解、支持,摆脱网络不良言论影响。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度,以确保财政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预决算公开工作效益及维护政府公信力。

(责任编辑 伯 灵 校对 伊人凤)

Investigate and Survey on Public Situation of Budget and Final Account in Liaoning

ZHANG Guang-nan

(Section II of Inspection,Liaoning Bureau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Shenyang 110002,China)

As the nation′s new Budget Plan has been publicized,budget and final accounts publication plays a key role which can enhance the mutual understanding between citizens and the government,solve the social contradictions,save government′s administration cost and improve the image and pubic influence of the government.Meanwhile,when the localgovernment executes the strategy,it still exists many problems such as time lagging,lack of integrity.Based on Liaoning province′s situation,this article provides some solutions by analyzing the problems and the causes of the local government ′s budget and final publication.

budget and final accounts;investigation;“budgent plan”

2017-04-22

张广楠(1983-),男,辽宁大石桥人,中级审计师。

10.13888/j.cnki.jsie(ss).2017.03.012

F211

A

1672-9617(2017)03-03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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