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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

2017-04-12蒋晓庆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 2016年18期
关键词:司法考试法学法律

摘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决策,为了建设法治强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法学教育中仍然存在着诸多弊端,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着,为了迎接新挑战、应对新问题,法学教育亟需进行改革。本文希望通过对法学教学的分析与研究,对法学教育的发展与进步有所裨益。

关键字:法学教育 实践 改革

中图分类号:G40-011.8

全面深化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创新发展是引领中国发展的第一动力。改革与创新是中国发展的制胜法宝,任何时候不能丢弃。法学教育亦应秉持改革与创新精神,为国家培育更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一、法学教学面临的困境

(一)实践性的缺失

法律与经济社会、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所谓法律就是解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法律有着很强的社会融合性。传统法学教育模式,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教师往往通过课堂讲授,带领学生了解课本知识,学生的自主能动性、实践性不强。法律是应用科学,是用来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不仅仅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课本中的知识来解决现实问题。实践性的缺失,会造成知行脱节,不利于学生培养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学课堂虽然也有一些实践课程,如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法律实习、模拟法庭等形式,但是实践型教育模式并未形成系统化与常规化,难以保障应有的教学效果。面对新时代对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所提出的高要求,法学教学更应该为学生创造更多的机会,增强法学的实践性与实用性。

(二)教学方法的单一

传授教学方法比传授知识本身更有意义,同样的知识构成,选择适合学生的方式来授课,往往会事半功倍。课堂讲授是教师们比较常用的一种授课方式,尽管多媒体教学方便了教学工作,但是传统的教学模式依然没有太大的改观,学生更多的是坐在下面听着、记着。为了培养法律实务应用型人才,在大学课堂中,就应该平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角色,让学生也参与到教学工作中。尝试新的教学模式,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课堂上多与学生互动,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将所有知识与学习中、生活中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导,并积极鼓励学生参与课堂讨论。

(三)批判思维能力不足

俗话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批判精神是学习法律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批判精神是勇于质疑、敢于说“不”的精神,是一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精神。学生一旦缺乏批判精神,就可能会缺乏学习法律的激情与兴趣,甚至会随波逐流。法学教育不仅是教授给学生目前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增强学生创新能力与剖析问题能力。社会瞬息万变,法律的内容随着社会发展规律而做出相应调整的,如果缺乏批判精神,学生的思维跟不上时代脚步,就会陷入被动。如何培养学生形成批判的精神,并养成一种学习习惯,是法学教育值得深思的。

(四)职业教育的缺位

法学本科学生毕业后为了顺利就业,都会选择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是以后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必须通过的考试。为了最后通过司法考试,有些学生甚至会报一些法学培训班,或者会通过减少上课出勤来复习司法考试,影响了正常教学。法学教育不仅仅是为国家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更多地是通过法学教育,让学生形成“尊重法律、信任法律”的信仰,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法学教育除了要培养法学的应用型人才,同时要提高学生的法治精神,创建他们的法学价值观。因此,法学教育中也应该重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帮助学生订立一个合理的职业规划,达成学习与就业之间的对接。

二、法学教学改进的方向

(一)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模拟法庭是法学教学中设置的实践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学生能够了解案例的实际操作流程,然而,模拟法庭的非常规化,并且所选案例脱离学生日常生活,使的模拟法庭多以“表演”为主,形同虚设。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案例与客户,更能督促和鼓励学生对其实践经验和法律职业的价值和责任得到认同。可以组织学生定期以日常生活学习中的真实案例来组织小规模的模拟法庭,通过小规模的团队工作使学生对自己的表现和能力水平做出评价。

志愿者活动也是很好的接触实际生活的方式,定期到社区宣传法律并帮助居民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律所等机构进行实习或交流活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为学生理解法律知识和掌握职业技能打了基础。

(二)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改变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目前有些高校已经开始通过教学方法改革,通过多种方式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例如,有些高校设立学术沙龙,针对最新的法学理论观点展开讨论,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认识,交流学习心得,最后教师进行点评与总结;有些高校设立读书会,让学生自主决定要看的书目,之后在读书会上探讨读书过程中的一些想法等。这些学习方法,作为传统法学教学的补充,让学生决定自己感兴趣或疑惑的东西来深入探讨,有利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三)将批判精神融入到教学中

一味地强调学生缺乏批判精神是不负责任的,作为教育者应该首先从自身出发,将批判精神融入到日常教学中。批判并不是无理无据,批判是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只有夯实的法学基础,才能形成理性地批判。法学教育不是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却不知如何应用法律,因此,要通过分析法律制度,来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让学生能够体察社会生活,并通过理性批判来了解法律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弊端。

(四)重視职业教育的作用

法学本科生到大三、大四后,有些学生会选择继续深造,而大部分学生会选择就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协调学习与就业规划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并且面对日前的司法考试改革的大背景,学生对于司法考试与就业愈来愈重视,其实法律职业不仅仅需要学生掌握法律条文,更需要学生具备法学素养,养成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不能为了通过司法考试就不重视法学专业课程,为此,法学教育应该相应地做出调整。例如,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适当加入司法考试真题,让学生用所学知识分析司考真题,加深印象,同时也能够让学生掌握司考动向。

三、结语

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关系到法律人才培养,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能掉以轻心,要用于改革、敢于创新,结合客观实际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努力为社会培养功能多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徐明,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更应重视实践教学[J],教师教育论坛,2014

[2]张军,法学教育的反思与法学教改的前瞻[J],法制与社会,2014

[3]陈兵,法学教育应推进模拟法庭教学课程化[J],中国大学教学,2014

蒋晓庆(1988.7~ ),女,籍贯河南,工作单位:安阳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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