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废或立 舆情贬与褒
2017-04-12
当代工人 2017年5期
关键词:国家
各位看官,不久前因拆迁问题杀害村主任的河北青年贾敬龙被执行死刑,舆论对此颇为关注。一些学者专家再次倡议废除死刑,认为《刑法》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以免对罪犯生命造成不必要的剥夺。
每次談到废除死刑的问题争议就很大,有人力挺有人反对。力挺者说,国外发达国家都没有死刑了,中国为何不能跟进呢?其实,“发达国家都废除死刑”是一个伪命题,至少美国和日本还保留有死刑制度,而且当前不少发达国家的民众不时还有要求恢复死刑的呼声。
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各国的死刑废立和背后的社会民情吧。
源起意大利 推动在欧盟
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死刑在全球每个国家都有着长久的历史。倒在这一刑罚下的人,数量极为惊人。远的有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被毒药处死,近一点的有法国大革命时期被送上断头台的国王路易十六。
18世纪中叶,意大利人贝卡里亚写成《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对刑罪原则进行了论述。他所提出的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无罪推定等理念,至今仍被广泛使用。
贝卡里亚强烈谴责并呼吁废除死刑,他写道:“用死刑来向人们证明法律的严峻是没有用处的……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这种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犯。”他认为死刑本身就是一种恶,国家并不应当享有这种权力。
这种论调在当时可谓振聋发聩,但并不能被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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