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符号“所指”在藏英文化中的共性探析
——以白色为例
2017-04-11胡元惠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胡元惠
★历史文化★
颜色符号“所指”在藏英文化中的共性探析
——以白色为例
胡元惠
本文以白色为着眼点,从婚礼习俗、生产生活和神话传说方面分析了颜色符号“所指”在藏英文化中为吉的体现,并从宗教信仰、地理环境和生活积淀等方面剖析了其共性原因。旨在人们能更全面地理解藏英文化,减少跨文化交际障碍。
颜色符号“所指”;白色;吉祥;崇尚
一、引 言
瑞士著名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认为符号是由所指(signified)和能指(signifier)两部分实体构成。颜色是由物体发射、反射或透过的光波通过视觉所参数的印象,颜色是世间万物得以区分的重要方式。颜色本身并不是符号,只有当颜色依附于某一具体的物体或被人们赋予某种意义时则成为了颜色符号。因此颜色要转变成颜色符号需要经过一定的方式或条件,即颜色与某一事物相互联系和作用,构成了带有某种色调的物体-即颜色符号所指。根据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的“二元关系论”有关符号的定义可得,这里的某一事物实则为颜色符号“所指”。[1]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由于其社会制度、地域环境、生活习性、及宗教信仰等区别,对相同颜色符号“所指”可能产生不同的感受,形成各自所喜好和崇尚的颜色,当然也出现了各自所忌讳和憎恶的颜色。虽然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相同颜色符号“所指”的态度和观念或许大相径庭,但人们对颜色的原意有着共同的理解和看法,对相同颜色符号“所指”也有共性的一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