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承担问题
2017-04-07肖婷翟怡文杨林英匡敏芳
法制与社会 2017年8期
肖婷 翟怡文 杨林英 匡敏芳
摘 要 魏则西事件的发生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百度在该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也引发了人们对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应承担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问题的热议。本文结合近年其它相关热点案件,旨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讨论——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具体事件中的责任承担情况,因其主观过错的不同、所实施行为的不同以及所扮演角色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关键词 网络服务 提供商 责任承担 避风港规则 红旗规则
作者简介:肖婷,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翟怡文、杨林英、匡敏芳,南昌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178
一、魏则西事件
魏则西,陕西西安電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2012级学生,因患滑膜肉瘤病,多方求医未果,后通过百度搜索,第一条显示的就是武警北京第二医院的生物免疫疗法,在得到该院医生虚假的承诺后,魏则西住院接受治疗,不久病情恶化。后得知该生物免疫疗法在美国已经因为治疗无效而被淘汰。2016年2月26日,魏则西在知乎上回答了一篇名为“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的帖子,讲述了自己通过百度搜索求医并受骗的经历,谴责百度的医学信息竞价排名和武警北京第二医院欺骗患者的行为,一时间将百度搜索和百度推广推向了风口浪尖,网民纷纷要求“百度给个说法”。2016年4月12日,魏则西去世。
4月28日,百度在其“百度推广”微博账号中作出回应,称武警北京二院是资质齐全的正规医院,不存在虚假广告,同时滑膜肉瘤页面所有的推广广告都被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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