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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声文学创作与常州民俗文化
——高晓声文学创作与常州地域文化研究之二

2017-03-29葛雪梅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年6期
关键词:高晓声文学创作常州

葛雪梅

(常州工学院教育与人文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高晓声文学创作与常州民俗文化
——高晓声文学创作与常州地域文化研究之二

葛雪梅

(常州工学院教育与人文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民俗是地域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高晓声在家乡生活长达45年,常州民俗滋养了高晓声的精神世界,进而成为高晓声文学创作的重要源泉。高晓声在文学创作中或穿插或化用了大量鲜活的常州民俗事项,这些散落的常州生产、生活和信仰等风情习俗,体现了常州人独特的生存智慧和鲜活的地域文化色彩,使高晓声的作品散发出恒久的美与善的艺术魅力。

高晓声;文学创作;地域文化;常州民俗

“民俗,是普通民众始终保存的未受当代知识和社会影响的,以片断的、传承的、变异的或较为稳固的形式,继续存在至今的传统信仰迷信、生活方式、习惯仪式的总称。”[1]1常州的民俗风情,是高晓声文学创作的“系心带”,它总是和高晓声文学创作的脉搏一起跳动:“我的小说凡是能够同它连接起来的,我就一定去寻找并抓住它的连接点。这样做的时候,我就充满信心,觉得自己变得聪明,使作品变得深刻,觉得自己写的小说一定能成功,觉得人民一定会欢迎它。”[2]355高晓声在家乡苏南农村,前后生活了45年之久,为了养活一家人,他除了干农活,“还和家乡农民一样捞鱼摸虾、编箩筐、育蘑菇、做小买卖、赶集逛庙会”,“随时随地碰到熟面孔,每一张面孔都在触发作者,这简直是天堂”[3]93。长期生活在“天堂”里的高晓声,深谙常州家乡的风土人情、民谣俗语、民间故事、信仰迷信和饮食起居等常州习俗。他在谈及自己的文学创作经验时说:“在写东西时,凡是与其他地区相同的东西,我就不写。我一定要写具有苏南特点的风景,否则,我就不写。”[3]81高晓声的文学创作不仅有对常州民俗的理解,而且有对常州民俗的再加工。常州民俗成为高晓声文学创作的重要源泉,它构成了高晓声文学创作一道道靓丽的风情线。

一、生产民俗成就了高晓声文学创作鲜活的生存智慧

几千年的农耕社会造就了中国各地异彩纷呈的生产民俗。“中国传统风俗的形成都与经济基础有关,农民对土地的观念,对土地神的迷信,对水利和乞雨的迷信,对丰收的渴望和他们对虫灾、旱灾、涝灾、瘟疫与风灾的迷信以及农民掌握农事岁时节气的自觉性,有步骤地安排生产,构成了中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有习俗的民俗活动,成千上万的中国农业民俗事项,是从广阔的田野中衍出的。”[1]54常州民俗也产生于广袤的田野,常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土地肥沃,河湖港汊众多,这就催生了很多源于农业生产的带有明显地域特点的民俗。

高晓声在文学创作中,多次写到常州秋冬季节特有的罱河泥民俗。在《水东流》里一开头便如数家珍般的赞美“罱河泥”:“成千上万的农业劳动者行动起来,在麦苗上浇泼一层河泥浆,浑似替大地上了一层乌光油亮的黑漆。”“这是三麦丰收的第一道重要工序,对于麦苗来说,这一层河泥浆,既保暖,又营养,把吃的穿的合并在一起了。”高晓声对常州“罱河泥”生产民俗盛景的描绘,不仅为小说定下了欢快的基调,也是为叙写改革开放政策给常州带来勃勃生机作铺垫。

“收田财”是常州农村里的又一风俗,每年到了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农民们把用稻草扎成的火把点着,围绕在自家的田埂上游转,据说这样做了,第二年就能丰收,所以把这种风俗称作“收田财”。高晓声第一篇小说的题目就叫《收田财》,他在《我的第一篇小说》一文里回忆道:“小说《收田财》写的是我小时候就熟悉的生活,我从来不曾去研究过这种风俗的来源,也不曾去想它是否有科学依据。到了一九五一年,作为乡村干部,我要指导农民治理水稻白秀病,就忽然明白:烧稻草火把的收田财是从烧稻草灭虫的办法演变而来的,于是把常州‘收田财’这一农业生产民俗写成了小说。”对此,高晓声还不无得意地自夸:“我这第一篇小说,是从生活出发的,是有生活气息的,也是生活需要的。”[3]15

除了农业生产民俗,高晓声还在其文学创作中活画出了常州特有的渔业生产民俗。在高晓声的笔下,常州人捕鱼的习俗和别处不同,每到梅雨季节,常州就要上演一场全民捕鱼大剧。常州人捕鱼很少用渔网,他们或捉或钓或罩,这种渔业生产民俗极为稀奇,甚是有趣。小说《草塘闹鱼》详细描述了罩鱼的习俗:“鱼罩高两尺左右,喇叭形,上口小,直径约二三寸;下口大三尺有余,通体都是竹篦编成的胡椒眼。渔人进了塘,两手握住上口,在漆黑中静听鱼群戏水声,判断方向远近,然后突然射亮手电,看准青草处,便如流星般猛扑过去,狠命一罩。”高晓声是这样评价罩鱼的:从听,从看,从奔跑到下罩,整个过程绝对全神贯注,真是静如处子,动如逸兔;一动一静,都达到极致的程度。

生于水乡的常州人不仅喜爱罩鱼,还痴迷于各种捉鱼的方法,形成常州水乡特有的捉鱼的行当,练就了很多捉鱼的高手。高晓声在小说《鱼钓》中对常州捉鱼人的描写令人拍案称奇:“他(刘才宝)是个捉鱼精、是状元、是贼王;二十多年的打鱼生涯,他经历过无数艰难险阻,也练出了一身本领,网、叉、钓、罩,十八般武艺件件皆精;鱼、鳖、虾、蟹,千百种习性无不洞悉。他能把它们玩于股掌之上。”只有生性灵敏迅捷的捉鱼人,才能玩各种鱼类于股掌之上。关于《鱼钓》的创作始末,高晓声曾做过这样的解说:“《鱼钓》的故事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在我的家乡,一下子传播开去,大约有几十万人知道,它发生在黄梅天的晚上。1980年写下了这篇小说。”[2]352-353

“社会生活的丰富,给人类带来了民俗事项的丰富。”[1]53常州人的生产活动是丰富的,常州的生产民俗也是丰富多彩的,除了农事生产民俗、渔业生产民俗之外,还有许多手工业生产民俗。小说《泥脚》中就以儿歌形式对此做了形象的描述:“萤火虫,夜夜红;阿公挑担卖胡葱,阿婆沿门做裁缝,儿子、媳妇种租田,还要出门做短工。”这些民俗,流传既久,早已融入常州人的生活,代表着常州人的生存智慧,也深深影响生于斯长于斯的高晓声的思维方式乃至创作风格,高晓声赋予这些有趣动人的民俗新的形象和内涵。因此,高晓声文学作品中,常州农民的生产习俗活动呈现出鲜明的常州地域文化特色。

二、生活民俗让高晓声文学创作散发浓浓的乡俗民情

生活民俗是祖先流传下来的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审美偏好等文化活动或文化心理,并已约定俗成。常州生活民俗的产生受社会和地理环境的制约,受到自然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并与当地人们生活的自然条件相适应。常州通江临海、气候温润、水系发达,其“稻麦菱藕蚕桑,鱼甲贝螺虾蟹,构成了中国农业文化中最高层次的富裕景象”[2]217。这种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最高层次的富裕景象”形成了常州独特的行船、稻作、鱼水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米酒、豆腐、集市庙会等种类繁复的生活民俗。这些生活民俗滋养着高晓声,成为他文学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小说《飞磨》,取材于常州高氏祖先的生活事迹,小说开头就进行场景铺叙,精心描绘常州人爱去茶馆的生活民俗,并向读者历数常州“柳塘镇”的河多、船多、茶馆多、米铺多。常州人爱去茶馆的生活民俗,一直延续至今。小说《崔全成》中,作者描述新时代常州农民崔全成和祖先一样,喜欢去茶馆“大学”,喝茶闲聊,交流致富信息。

再如,极富常州地域特色的“喝鱼汤民俗”。高晓声在散文《活泼》中说:常州有个老经验,喝鲫鱼汤治现伤。也是取活泼治淤血的意思……老式结婚,新婚夫妇同房以前,吃一顿夜饭,叫和合饭,要用鲫鱼做汤下饭,做汤的方法十分特别,先把清水煮沸配料(加盐、酒、姜),然后将鲜活鲫鱼放进锅,迅速捂住锅盖,任它做最后的腾跃。不久锅中平静,弃鱼喝汤,极鲜美。功能是活血,有益房事。这种习俗,全在取其活泼的意思。

又如酿米酒民俗。在散文《闲话酿酒》里,高晓声详细描述了常州特有的祖传自家土法酿米酒的生活民俗:“我从小是在酒缸边长大,那缸高大,可盛七八百斤水。我叔叔每冬在这样的缸里酿米酒半缸。我就偷舀这缸中物才学会喝酒的。……我叔叔做的那种米酒,是祖上传下来的,在家乡很普遍,属绍兴酒类型,但民间社作,不及酒厂严格。酒精度偏低,不加颜色,号称老白酒。”

高晓声在其散文《也给豆腐唱赞歌》中深情地提到吃豆腐民俗:“在我童年时,我家住宅四周不满五十公尺的地段上,就有四爿豆腐坊。那是我玩惯了的地方,一提到它就感到亲切,所以搭腔颂豆腐。”常州有冬至隔夜家家吃“胡葱笃豆腐”这一生活民俗。每年冬至前一天,胡葱豆腐买卖火爆。在物资丰富的今天,冬至这一天,常州人买胡葱豆腐依然要清早去排队,有时候,去晚了可能买不到,这种现象唯常州独有。常州有谚:“冬至大如年。”冬至如果不吃“胡葱笃豆腐”就会“有则吃,吃一夜,唔则吃,冻一夜”。常州有“若要富,冬至隔夜要吃胡葱笃豆腐”之说。因“富”与“腐”谐音,常州人深信冬至隔夜吃胡葱笃豆腐,来年就会有个好收成。这一生活民俗寄寓着常州地域文化中求富裕的心理态度。民俗的很多活动常与生活愿景相关联。对于常州人来说,这是一种属于实用范畴的文化现象。这种活动“展示着人们的心理态度,其应用价值就是在争取生存、兴旺发达、吉利平安的前提下进行的”[1]17。

1989年新华社记者袁养和,来常州高晓声家中采访。多年后,写了《忘不了高晓声家的蚌肉豆腐汤》一文来纪念他,文中说:“当时高晓声戒烟了,唯一的嗜好是喝点酒。他喜欢喝点黄酒,一天一斤多,一个月至少五十斤……中午,他请我吃饭,桌上摆了菜,全是苏南农村的风味,其中的蚌肉豆腐汤,其醇厚的风味简直妙不可言。”“二十多年过去了,高晓声已经辞世,但是,他家里的蚌肉豆腐汤,那醇美的风味,就如他写的小说一样,永远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4]由此可见,高晓声的小说艺术征服了作者,常州胡葱笃豆腐、常州蚌肉豆腐的生活民俗在舌尖上和心理上也具有强大的征服力。

自然环境决定生活民俗的产生和发展。社会环境中的民俗活动则给人的影响最深、最大,甚至会留下终身的印象[1]97。在高晓声的笔下,常州生活民俗是既有主调又杂音纷呈的。其中有与物质相关的日常生活民俗,也有与精神相连的社会生活民俗,常州人痴迷的赶集逛庙会民俗就属于后者。

如今的常州各乡镇,甚至市里,一如既往都有固定日期的盛大“集市”,逢集那天,来自四面八方的流动商贩会云集一起,物品种类齐全,场面之劲爆火热,令人耳热心跳。小说《柳塘镇猪市》,以“常州猪市”行情的变化为背景,掀开常州小镇集市的一个生活风俗断面:“街心里人流滚滚,南来北往。街边上两道人墙,面街对立;人墙脚下,一条龙摆开各种什物:鸡鸭鱼虾,瓜果蔬菜,箕簸竹篮,扫帚蒸架……应有尽有”,“霎时之间,柳塘镇上红尘千丈,猪声喧天,人头挤攒,好不热闹!”即使身处“文革”除“四旧”这样极为严酷的社会环境下,常州人仍然不愿舍弃旧有的生活民俗。在散文《寂寞》中,高晓声感叹道:

1964年农历4月14日,是三河口传统庙会前夕,当时阶级斗争的锣鼓正愈敲愈响,地方政府对这种属于迷信范畴的节日当然持否定态度,但是群众的习惯和感情并不随官方的面孔而转移,节日的气氛像地热一样冒出来。学校也不得不宣布放假一天。

关于常州地域文化中的“集市”生活民俗的形成原因,高晓声在散文《都在繁荣起来》里有较为精到的分析:常州“儒风为东南冠”(陆游《修后河碑记》),儒家历来轻视商业,常州工业的繁荣掩盖了轻视商业的倾向,这大概就是苏南不曾出现温州柳市镇那样繁华市镇的原因。所以,依靠流动集市小贩的种类繁多的商品,来弥补“镇”上商品的不足。

三、信仰民俗营造了高晓声文学创作独特的精神家园

信仰民俗是对超自然或对超世俗存在的确信不移,它往往能够成为人的精神家园和生存希望。高晓声文学创作所表现的常州信仰民俗,具有明显的吴地地域文化特征。常州古属吴地,据《吴郡志·风俗》记载:“俗信鬼神,好淫祀。”鬼神是想象的产物,常州人通过想象和创造,借助治丧、祭祀、禁忌、图腾崇拜等形式,想象、创造出一系列民俗活动来表达自己对大自然未知世界的诚敬。

祭祀民俗各地都有,而高晓声在散文《寂寞》中是这样描述常州祭祀民俗的:“在常州,谁家的人死了,送死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土地庙‘送饭’去,这是我从小就熟悉的风俗。照老辈的说法,人死了变成鬼,去的第一个站头便是土地庙。土地庙几乎村村巷巷都有,它是阴间的基层组织,就像阳间的居民(村民)委员会一样,离死者的家总是很近的。”

除了到土地庙给刚去世的死者送饭这一独特的祭祀民俗外,常州的祭祀民俗,也有其独特的一套程式。在小说《老清阿叔》中是这样描写的:“我们家有个惯例,每逢过年、清明和七月十五,都要用两张八仙桌并起来祭祖先。祭祖也有一套程式……那两张并起祭祖的八仙桌摆着十六副盅筷,表明祭十六位祖先。每人一个座位,最老的祖宗坐在首位,但是如果阳间又有子孙跟到阴间来了,那坐首位的祖宗就该撤走,让次座升上首座,用不到选举,其余跟着提升一座,空出末位让新鬼去坐。长江后浪推前浪,这倒不是流水无情,只有这样才有出路,才能运转。新陈代谢的道理,大概阴间也是通行的。”由此可见,常州的祭祀民俗,弥漫着现代新陈代谢的变革观念。这就是常州地域文化风景的独特的精神魅力。

常州的禁忌民俗,在高晓声文学创作中也有传神的再现。《绳子》《老清阿叔》《李顺大造屋》《生活里充满情趣》《乌龟及其硬甲》等作品里就写到常州人的鬼神禁忌心理。如自传小说《老清阿叔》,写了一个关于“观音菩萨生日不吃荤腥”的禁忌民俗细节,使小说情节真实、神秘又极具常州地域文化特色:“我和老清阿叔,一起捕鱼,然而捉到了鱼也并不都有好结果,就拿那一次说吧……我拎着鱼跑到镇上外公家。外公看了很高兴,但是摇摇头说:‘今天六月十九,观音菩萨生日,不吃荤腥的。’”

高晓声熟知家乡常州的禁忌民俗,并把它们融入自己创作的文学作品中,而且还发现了其中的幽默情趣,在散文《生活里充满情趣》里他幽默地写道:

“照老习惯,一个人活着要住房子,死了要用棺材。从前造房子要用杉木做栋梁,七十年代,我苏南家乡木材奇缺,水泥制品应运而生,又牢又便宜;但是农民犹豫不决,如果能买到杉木,宁愿多花些钱,实在不得已用了水泥梁柱,始终还认为是件憾事。这是为什么?他们说:水泥梁柱没有后!”“造屋爱用杉木,做棺材呢?家乡人也认为杉木最好。为什么最好呢?他们回答说:杉木耐干耐湿,经烂。这话在理。但杉木贵了,于是水泥棺材应运而生。不用我说,它当然比杉木经烂得多,按理应该受到欢迎。但是不。为什么?‘烂不掉。’他们郁闷地说。真不知他们究竟要什么。原来另有一种迷信,认为人死了必须等棺材烂了才能投胎。”

常州人造房、做棺材,偏爱杉木,忌讳水泥制品,是因为害怕用了水泥制品,会犯了鬼神禁忌,将来受到“活着没有后,死了投不了胎”的惩罚。

《乌龟及其硬甲》中以近似魔幻的手法写出了常州捕杀乌龟的禁忌,传说乌龟为龙的长子,“乌龟因为肉香,所以有了市场,我们那里便有了专门捉乌龟的渔船。这种渔船捉到了乌龟,为了方便顾客,按规矩都把龟甲卸下来,然后才上市场上卖。卸了甲的乌龟,还不会死,这时候如果逃脱了,那就不得了。捉乌龟的人,哪管翻江倒海,也得把它重新捉回来。因为它是龙种,本来可以长得很大很大的,只是背腹两面的硬甲把它限制死了,不让他长大,它长大了讨厌,什么都吃,包括上帝造的人。……所以非把它找出来杀死不可。这是捉乌龟的行规,是他们的职业道德,违反了是要遭天谴的”。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图腾崇拜。中国人的图腾崇拜有陆地奔跑的虎狼鹿猪,也有天上飞的龙凤鸟云等。常州的图腾崇拜民俗具有独特的水乡特点,图腾崇拜的是鱼。高晓声在小说《活泼》中写道:“什么‘云从龙’,什么‘风从虎’,在我看来,无一及‘水从鱼’。”常州人崇尚鱼、迷恋鱼、神化鱼。高晓声以家乡鱼图腾崇拜的民俗活动为素材,创作了《活泼》《鱼钓》《草塘闹鱼》《阴死鬼小传》《乌龟及其硬甲》《狼外婆》等系列文学作品。当然,中国对鱼的生殖图腾崇拜自古以来就有。古代“上巳节求嗣的习俗就留有鱼图腾崇拜的印记。三月三日,妇女到河中嬉戏,逐食浮卵或浮枣,以求受孕得子”[5]10。闻一多先生曾在《神话与诗·说鱼》中论证,鱼作为“匹偶”“情侣”的象征乃源于鱼的“繁殖功能”,这一功能通过比拟联想和巫术手段,使鱼与初民己身通联交感,并成为人类生殖信仰的崇拜物[5]103。但是,高晓声并不盛赞鱼的繁殖能力。这和中原地区多生多育鱼图腾崇拜的习俗是完全不同的。常州人崇拜的是鱼的无所不能的灵性和神性。在小说《活泼》中,是这样描述常州人心目中的鱼的:“鱼有灵性,雾天会飞,起池戽水,不能过夜。一过夜,它们就在黎明时雾气中飞掉。……小孩子生了病,有人便说白天看见孩子用泥块击了鱼。父母便去池边烧香赔礼,求鱼爷爷原谅,饶孩子一条狗命。”

民俗是一种地域文化现象,是自然或社会事物在人们头脑里的聚合,及其这种观念聚合的实践运用。“民俗事项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节奏缓慢的发展过程,渗入了历代人民对时代、对生活的看法,表现出了一定时代人们的心理特征、审美情趣和价值观念。每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都会出现一种特殊的社会民俗现象,来反映那个时代的文化背景、生活状况,政治趋势和人心所向。”[1]41常州人创造了常州民俗,体现了常州人特有的地域文化性格。高晓声运用文学这一特写镜头对常州民俗进行多角度的再创作,表现了常州人特有的心理特征、审美情趣和价值观念;同时,通过描写常州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民俗事项,来反映出家乡常州独特的地域文化背景、生产和生活状况,以及政治趋势和人心所向。高晓声凭借常州民俗事项为其文学创作助力,完成了他自己的“文学的使命:为心灵展现了社会,同时有趣地解释了人生”[6]。常州有多少民俗心理和习惯,高晓声的文学创作就有多少相关的内容,常州地域文化中的独特风尚与习俗,时时处处传递着高晓声与家乡常州的脉搏跳动。当然,“民俗心理的变异是情随事迁,因人而异而产生,带有相当大的情境性和主观性”[1]15。随着常州经济文化的飞跃发展,常州民俗也在“情随事迁”,与时俱进。

[1]姚二龙.民俗论:上[M].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9.

[2]高晓声文学研究会.高晓声研究:评论卷[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

[3]高晓声.生活思考创作[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

[4]高晓声文学研究会.高晓声研究:生平卷[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334-338.

[5]陶思炎.鱼文化[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6]万·梅特尔·阿米斯.小说美学[M].傅志强,译.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87:94.

10.3969/j.issn.1673-0887.2017.06.007

2017-08-31

葛雪梅(1969— ),女,副教授。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2014SJD506)

G127;I207

A

1673-0887(2017)06-0026-05

庄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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