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的对策
2017-03-28庆阳市地方税务局罗力超
财经界(学术版) 2017年5期
庆阳市地方税务局 罗力超
浅议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的对策
庆阳市地方税务局 罗力超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时代,股权转让已成为企业重组改制、资本优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税收收入的新增长点。当前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较为隐蔽,加之“五证合一”后,企业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从而弱化了税务机关对企业的控管手段。因此,当前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已成为地税机关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股权转让 税收管理 对策
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修订,市场经济主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的行为日益增多。新的个人股权交易形式不断涌现,交易内容日趋丰富多样。2015年我市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721户,2016年我市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达到1083户。股权变更业务量的增多,逐步暴露出我市对当前股权转让涉税行为管理能力的不足。
一、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难点分析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以下七类情形股权均已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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