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预算法下财政预算审计
2017-03-28江苏省审计厅李萍
财经界(学术版) 2017年5期
江苏省审计厅 李萍
修订预算法下财政预算审计
江苏省审计厅 李萍
《预算法》是一项在1995年开始施行的法律法规,在2014年进行了首次修订,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预算法》是以大量财税改革经验为基础,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提出来的,为新形势下财政预算审计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构建安全、稳定财政环境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预算法》的施行背景下,财政预算审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文章对此进行了讨论、分析。
修订预算法 财政预算审计 工作目标 创新策略
在市场经济模式持续深化的发展背景下,财政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财政预算审计工作模式逐渐暴露出了很多不足,无法满足当前发展需求,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为了解决财政中的问题,国家对原有《预算法》进行了科学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预算完整性、预算公开透明化、财政转移支付等,对确保财政预算审计的有效执行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快经济建设及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修订预算法下财政预算审计工作目标
修订预算法对财政预算审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原有的工作目标已经不符合实际需求,所以必须从结合预算法修订内容,对工作目标进行科学调整。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是执行新《预算法》的主要职能部门,在调整、定位财政预算审计工作目标时,需要分别从这两个部门出发进行考虑,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及审计执行工作,通过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度,为预算审计执行提供可靠依据及保障,确保预算审计可以高效、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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