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大监督”体系下评审工作的运行探讨
——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为例
2017-03-28武文
财政监督 2017年16期
关键词:监督
●武 文
财政“大监督”体系下评审工作的运行探讨
——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为例
●武 文
在财政“大监督”形势下,今年初,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监督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了财政评审工作的开展。
一、评审业务监管的程序
铜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目前的业务开展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由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直接进行项目评审;二是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审计,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财政监督。外聘造价专家进行评审的项目,由评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联络、全程跟踪评审项目的进程。在评审工作中,铜山区评审中心自觉接受体制内和体制外双重监督。一方面,全面配合巡视组的工作,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好巡视整改各项要求,凡是巡视组提供的线索,都要立即核实,及时反馈;凡是巡视组提出的意见,都要深入研究,抓紧落实。另一方面,对媒体、群众监督举报的违规工程项目,认真调查核实,不回避、不遮掩,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并将最终处理结果公之于众。每季度末,该区财监局联合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评审中心上一季度评审项目进行考核,同时向评审中心主任了解具体评审情况,汇总结果作为各个评审人员季度考核依据,并与奖惩挂钩。
二、评审工作内控制度的建设
铜山区评审中心严格遵循内部控制执行,形成岗位职责明确、纵向直接控制、横向互相牵制、内部循环约束、运转高效顺畅、监督制衡有力的运行机制,针对评审业务中的招标文件、合同、签证、材料价格等关键控制点,认真落实监督把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