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块化探索
2017-03-28丁枫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年3期
丁枫
(常州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常州21303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块化探索
丁枫
(常州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常州213032)
运用教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维推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以实现大学生自由全面发展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目标,紧扣“自由”理念,以“美”作为切入点,系统探讨大学之美、艺术之美、人格之美、逻辑之美、情感之美、制度之美、生活之美,运用“美的唤醒”实现该课程教学模块的优化与重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块化教学;教学供给侧改革;美的唤醒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自由是共产主义理想的最高追求和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理念。教师在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教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模块式教学中,应紧扣“自由”理念,以“美”作为切入点,系统探讨大学之美、艺术之美、人格之美、逻辑之美、情感之美、制度之美、生活之美。美是自由的象征,通过发现美、享受美、创造美的审美路径,引导大学生不断构建完善、自由、全面发展的自我,同时推进和谐社会的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运用教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维推动“基础课”模块化教学
“基础课”是大学生的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之一,既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又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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