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混改为突破口促民企国企共同转型升级
2017-03-28中国社会报社北京100032
产权导刊 2017年2期
伍 欣(中国社会报社,北京100032)
以混改为突破口促民企国企共同转型升级
伍 欣(中国社会报社,北京100032)
国企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是一个长期和艰巨的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私合营,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推行的四次国企改革,国企发展和民营资本的参与始终相伴相随。
国企改革以所有制改革为路径,即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之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国企放权搞活,向民营资本部分开放,探索承包制、股份制,县及县以下国企基本消失;1997年国企“抓大放小”,不少经营困难的中小型国企被民营资本收购;2003-2008年,国企重组实现集团化发展,逐渐成长为行业领域巨头;2013年,国企改革以混合所有制为突破口,民资再次积极介入;2015年,新一轮国企改革拉开帷幕,以促进公有、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为着力点,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有了更多元的渠道。
此轮国企改革和引入民营资本参与,既是激发国企竞争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过程,也是消除所有制歧视,打破行政壁垒,激励民企从家族式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最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过程。
1 民资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度参与国企改革
依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1+N”配套文件,以及目前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出台的国企改革细化方案,民营资本几乎可以参与除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领域以外的所有国企改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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