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应持何种态度
2017-03-28胡舒立
公务员文萃 2017年3期
胡舒立
空气污染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几乎不可避免的“工业病”,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在特定时期亦曾深受其害,不过,“不可避免”并不代表可消极以对。毕竟先行国家已留下与雾霾做斗争的丰富经验,它对人群的危害已有切实的流行病学调查结论,根治污染的技术和理论也已今非昔比。这使得中国治霾实际上具有“后发优势”,关键是共识、决心和治理水平。
应该承认,中国治霾已取得一定进展。得益于环保部门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普及和透明,民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得到了初步保障;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断加大,违法成本成倍增长。近日,千余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全部完成上收,亦有望使基层执法部门的数据造假行为受到有力约束。与几年前PM2.5等空气质量概念刚为国人所知时的情况相比,民众的环境意识和自觉更是空前强烈。如今,不止是北京、天津这样的特大城市,更多中小城市乃至县城、乡村居民也开始关注呼吸质量。民众从懵懂,到争取知情权,再到主动寻求健康防护,要求政府采取干预措施,全民推动空气治理成为中国环境治理史上的突出现象。
当然,现有进步距离民众的期望还相差甚远,毕竟他们的亲身感受显示,雾霾污染依然相当严重。民众的不满正是政府进步的推力。2015年12月,北京等省市对于雾霾天气预警的迟疑,曾引发民众强烈不满,环保部亦公开提出委婉批评。仅一年之后,在环保部门的研判建议之下,2016年冬天的这场雾霾由于及早预报、及时启动预警,加上社会各界主动积极响应,使重污染应急组织较过去有序、有力,发挥了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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