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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缘札记

2017-03-23王泉根

粤海风 2017年1期

王泉根

中国古代“文学”之内涵

古人的“文学”所指,显然不同于今天意义上的文学,古之“文学”由“文”与“学”两义组成。

文——与“言”对应。古代写作的条件十分艰难,或刻于石,或刻于龟、甲,或刻于竹简,或书于帛,当能书于纸张,已是很进步很奢侈了。因而古人自然惜墨如金,十分强调“书写”的文字,强调文必有采——富于文采。“言而无文,行之不远”,此“文”是对应于言——平时日常说话的口头语言而言,口语可以大白话,滔滔不绝,但书之于器(石、龟、筒、帛、纸)必须简精,而且必须深具文采,以尽可能少的文字,包容、反映尽可能多的内涵、思想、心绪、情感。文与言由此分家,文必具采,如同织绵,因而文章又叫“文绵”。

学——是指学养,内涵,指写作者的修养,高人一等,非凡俗之辈,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故,古之“文学”,连起来理解就是:富于文采,深具学养——凡能写出富于文采的人,必是深具学养的人。因而,古代富于文采的随笔、奏章、书信、序跋、策论……都被视作“文学”。

文学有什么用?

文学的终极价值,在于凝聚起历史与现实、上代与下代、人生与人性、社会与民族向上向善向美的力量。

虽然我们知道任何一部小说、任何一篇诗歌的力量没有这么伟大,但是,当无数的微小力量叠加在一起时,文学的伟大就显现出来了,它会引导一个时代的正气,凝聚一个民族的意志,升华一代人的精神。

反之,当无数充斥着泡沫、垃圾、丑恶的所谓“文学作品”叠加在一起,这个民族,这代人,就会变得萎靡不振,庸俗、变态、混乱、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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