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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促进湖南农民工市民化的就业技能培训创新研究

2017-03-22刘宝磊

商情 2017年1期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摘要】目前,我国劳动力总数开始下降,作为劳动力蓄水池的农民工数量增长幅度逐步下降,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人口数量红利即将消失。在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建设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进程中,高素质、高技能劳动力的支撑必不可少,只有通过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由劳动力和资源数量驱动向劳动力质量提升驱动与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方面转变。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模式创新,让农民工尽快转变成满足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力,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就业技能培训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率达到60%左右,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2016年,湖南省城镇化率达到50.89%,低于全国城镇化率为57.36%的水平,离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差9.11个百分点,在未来4年需要每年提升2.2775个百分点才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这为湖南快速推进城镇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面临着艰巨的任务。湖南省有接近1800万农民工,通过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转变成城镇人口,不仅可以加快湖南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还可以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大量、高素质、高技能劳动力支撑。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面临着诸多问题和难题,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激励和优惠措施,让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在现有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创新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模式,让农民工认识到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好处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就业技能培训,才能完成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培训大量高素质、高技能劳动力的艰巨任务。

一、湖南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现状

(一)湖南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

在目前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的选择来看,教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择业者的就业途径和收入,根据调查显示,就业者每增加一年的教育,个人收入会增加4.34%。择业者的教育包括正规的学历教育、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教育以及其他形式的培训,这些教育和培训都能提升择业者的学习能力和就业技能。与学历教育的收益率相比,职前或职后培训每增加一年可以增加择业者收入3.655%,参加培训与不参加培训者相比收入可增加27.89%,由此可以推断,对于农民工来讲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参加有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这样可以大幅增加接受培训农民工的收入,从而提升他们尽快完成从农民工到市民转换的进程。目前,湖南省农民工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他们当中文盲占1.9%,小学文化程度占15.7%,初中文化程度占66.3%,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3.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3%,在这些人群中,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28.6%,未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71.4%。从接受培训的比例来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2.8%,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70.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7.75%。从不同文化程度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来看,随着文化程度比例的提升,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大幅度提升,特别是高中、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相当高,这再一次说明,文化水平决定着农民工是否继续参加或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也决定着他们收入的高低。

(二)湖南农民工目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途径

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情况直接决定着他们的就业状况、收入水平和成为市民的比例,同时也关系着湖南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在湖南农民工就业过程中,主要集中子啊木工、油漆工、瓦工、装修工等与建筑相关的行业,在这些行业就业的具有特长或技能人数占农民工总人数的56.7%;其次是烹饪、裁缝、电工、司机等服务业部门,占具有特长或技能人数的22.3%;其他的还包括酒店餐饮、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娱乐场所服务等,分布比较宽泛。具有特长或技能的农民工在就业前参加技能培训的主要途径是师傅带徒弟,占到总人数的40.5%;其次是在技工学校或职业学校或用人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这部分占到总数的22.7%;再次是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仅占总数的2.6%。从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来看,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到现代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比例在逐步上升,但仍居于此要地位,政府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作用仍然比较小,需要大力挖掘。

(三)湖南农民工目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形式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政府部门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2009年湖南省总工会印发了《湖南省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援助行动实施方案》(湘工发[2009]5号)和《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南省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2012年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73號);201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2号);2016年2月,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举办的湖南省2016“春风行动”正式启动,以上各文件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都做了相关要求、拿出了应对措施,提升了农民工参加培训的比例。当前,湖南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形式有培训机构有偿培训、政府部门无偿培训、企业内部培训和企业委托培训等几种。培训机构有偿培训主要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相关培训机构以利益最大户为基本目标,对农民工进行有偿培训。政府部门无偿培训主要是政府为了让农民工掌握一门技术,提升城镇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由政府出资对农民工进行无偿、短期培训。、企业内部培训大多采用学徒制方式,由老员工对新员工进行传帮带,有些企业也通过自己的培训部门对新员工按照就业岗位进行专门培训。企业委托培训主要是指企业根据自己的用工需求,由企业出资,在相关培训机构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培训后就直接到企业向岗位就业。

二、湖南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不旺

由于农民工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和客观激励机制欠缺等各种条件的限制,农民工虽然具有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渴望,但短时期内很难转变成实际行为。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农民工对自身培训的认识不清晰,农民工较低的文化水平和单一的劳动技能难以满足城镇多样化用工的需求,但他们一般是自己或在亲朋好友的带领下进城务工,对城镇就业市场的用工数量、工种、质量等具体要求不是很清楚,导致他们不敢盲目对自己的人力资本进行投资。二是参加培训周期较长产生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大。在农民工低技能劳动力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加班获取实实在在的收益,在缺乏长期劳动合同保障的情况下参加技能培训却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再者,目前社会培训的时间较长、学费贵给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带来了较大的机会成本。三是参加技能培训的收益不确定。由于他们缺乏对城镇劳动力用工市场的信息,不能确定自己参加过某一种技能培训后就一定会获得必要的收益,再加上农民工在城镇实在就不了业,也不意味着他们会失业或者是面临生存问题,他们在城镇就不了业之后大多选择回乡务农,虽然收益较低,但还是能够保障基本生存。这说明虽然农民工具有较强烈的培训需求,但在种种因素的限制下这种需求不能转变成具体的行动,这需要破除农民工市民化的户籍障礙、社会保障制度障碍、身份认同障碍等一系列问题。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不足

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作,需要政府、教育机构、企业、中介机构、农民工共同努力解决。就目前来讲,政府无偿培训虽然有“春潮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星火计划”、“雨露计划”、“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等培训工程等各类计划或工程,但覆盖面较小,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求。作为用工方的企业虽然知道能够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获益,但在目前农民工数量充足、用工成本低廉且企业所需技能要求不高的情况下,企业从经济效益最大化角度出发,不会主动承担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成本和培训后与农民工签订长期用工合同而产生的成本,所以企业没有动力去组织或参与农民工技能培训。教育机构和中介机构一般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他们提供的培训都是有偿培训,高额的培训费用和较长培训周期产生的机会成本是农民工无能力承受。由以上几个因素共同决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也是不足的。

(三)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市场运作不规范

目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市场主要依托劳动就业、农业部门、职业教育机构来进行,社会力量开展的培训周期长、学费贵、机会成本高,农民工很难承受,培训的相关利益主体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有各自不同的认识,没有形成一致的观念。同时,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千差万别,主要原因是目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是以政策导向,并不是以市场原则运作,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农民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都是以政府指标和财政拨款的数额来确定的,受当地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和财政支持力度影响巨大,再加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鉴定标准,许多都是以完成任务为导向,并不关心培训的质量问题,在机会成本和经济成本的压力下,即使是免费的培训,农民工都会三思而行,不会轻易参加。

三、创新湖南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对策

(一)湖南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市场化运作

市场主导型培训虽然是以盈利为目的,但通过市场信息的共享、培训质量的监督、培训效果的验证,可以让农民工知道到底什么工种、时限、费用、内容、效果的培训机构对他们更有利,让他们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和各种要素的价格对比选择对他们最合适的培训。最重要的是要注重促进就业数量和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展,在培训的资质认定、招生模式、培训期限、培训质量鉴定、就业效果等环节中贯穿市场原则,政府要做的就是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一个按市场规律办事、能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的农民工市场化培训体系,让市场充分发挥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引导、监督、反馈作用。

(二)实现湖南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投入的社会化和多元化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有利于农民工个人、社会、企业的准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这个角度出发,能够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获得利益的机构和个人都应该分摊一部分成本。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筹集应该体现谁获利、谁承担的原则,实施多元化的筹集方式。在促进就业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构建政府、农民工本人、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共同出资的体制机制,这样既能减轻农民工残疾职业技能培训的负担,又可以做到相对公平和可行。

(三)形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市场化导向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要以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为导向,为了提升培训质量,要按照市场化绩效评价原则,把培训过程与绩效评价分离,让第三方机构对各培训机构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规模、质量,培训后就业的质量提升、就业稳定性、收入变化等指标向社会公布,让农民工传递真是的培训质量信息。政府要做好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规范管理和适当的政策、资金支持。

(四)做好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配套工作

从调查数据看,农民工文化水平越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越高,特别是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呈跨越式提升,这说明提升农民工基础文化水平的重要性,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农村生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继续道职业高中、中专甚至大专及其以上院校学习,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市民化做好基础保障。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用工制度,目前城镇为了提升就业率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用具有城镇户籍的员工,对城镇失业或无业人员的培训、就业支持也大于农村人员,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二元的就业歧视,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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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是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湖南农民工的教育需求研究》(课题批准号:XJK015CCR002)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刘宝磊(1981-),男,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读博士,研究方向:农村金融理论与政策,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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