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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缺失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3-21周伟艳赵华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8期

周伟艳 赵华

摘要: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吸纳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随之产生了一个孤独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受文化水平和思想观念的制约,往往忽视儿童自身的合法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各项政策执行力度不强等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和发展权正遭受损害。文章分析农村留守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拓宽沟通渠道、开创教育新模式、结对帮扶、关爱儿童健康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受监护权;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发展权

自20世纪80年代起,随着中国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中国数亿农民逐步融入城市化的浪潮,产生了一个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未滿十八周岁的儿童。据“六普”数据估算统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6100万,而这个庞大的群体自身权益正日渐遭到侵犯。本文拟揭示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权、生命健康权、受监护权和受教育权等权益缺失的现状,探索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权益的路径。

一、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受损的现状

(一)父母监护缺位

父母是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对儿童有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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