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歧视,让乙肝感染者更有尊严
2017-03-21陈成伟
大众医学 2017年3期
专家简介
陈成伟 解放军第八五医院肝病中心主任医师、教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前任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肝脏》杂志主编,《中华肝脏病杂志》顾问。 擅长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衰竭、以及器官移植术后肝损伤等的治疗。
专家门诊:周二上午(沪闵路分院)
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感染了乙肝病毒但没有肝脏炎症)终身不会发病,也无需治疗,为何社会对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癌症患者抱有广泛的同情,而对乙肝患者却充满歧视呢?因为人们误认为乙肝病毒很容易传染,在大众眼中,这是个恐怖的传染病。实际上,乙肝病毒主要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传播,也可经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传播(修足、纹身、扎耳孔、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及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感染乙肝病毒。此外,流行病学和实验研究未发现乙肝病毒能经吸血昆虫 (蚊和臭虫等) 传播。
1988年1月,上海暴发甲肝流行,短短3个月内近30万人患病,致使人们从此闻“肝炎”色变。但多数人不清楚,甲肝是经消化道传播的,而乙肝属血源性传播疾病。20世纪90年代初,乙肝检测开始普及,1994年被正式纳入公务员体检范围,且明文规定肝功能不佳者不予录用。中央直属机关单位的这个体检标准,后被各省市纷纷效仿。尽管并没有统一的体检标准,但到2003年时,全国31个省市中,有28个明文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为公务员体检“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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