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相分”的天道观
2017-03-20周滋雨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10期
周滋雨
摘要:在先秦哲学中,天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不同于阴阳家将灾异福瑞归于天道运行之说,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他将天看作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认为其运动变化具有固定法则,并对传统中将天看作人格神的观点提出了批判。由此出发,荀子又具列天职、天功之说,天情、天官、天君、天养及天政之论,在明于天人之分的前提下,由天道顺承至人事,铺叙社会治乱之道,强调要“制天命而用之”,重视人的作用。
关键词:天论;天人相分;制天命而用之
在中古社会的进程中,“阴阳”与“五行”说历来被人们认作是解释世界相关奥妙的基本模式,以阴阳、四时、五行等相互关系来解释宇宙图式与社会现象的做法屡见不鲜。《史记》称阴阳家“深观阴阳消息,而作迂怪之变”,①除此以外,阴阳家又以人世间的福瑞灾异比附于天道运行,汉代的天人感应说即渊源于此。而在名目众多的天人关系解读谱式中,荀子对于天人关系的理解与看法可谓是思想界的一股清流。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②《荀子·天论》在一开篇便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荀子对于天人关系的理解。于荀子而言,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天道运行有其固定的法则——“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③——这一系列变化莫不是自然界根据自身迭代更替的发展规律所展现出来的现象,故而人们只有遵循顺应自然界的规律才能有效治理社会人事,如其不然,则会招致不好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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