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香港特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制及其启示
——基于《表现指标(幼稚园)》*

2017-03-19刘友棚费广洪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17年12期
关键词:质素幼稚园香港特区

刘友棚 费广洪**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深圳,518060)

2016年,香港特区教育局颁布第7/2016号通告《免费优质幼稚园教育》,规定从2017年开始实行全港免费优质学前教育计划,并从多方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包括优化“质素保证架构”,强化幼儿园管治和透明度,加强监管等。所谓“质素保证架构”,即香港特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制,包括幼儿园自评和教育局外评(质素评核)两部分,评估标准统一参考《表现指标(幼稚园)》。为配合优质免费学前教育计划的实施,香港特区教育局基于多方面实证研究,并结合社会转型特点与儿童发展需求,于2017年发表了《表现指标(幼稚园)》(2017初稿),对旧版的表现指标进行了多方面的整合和优化,以提升现行“质素保证架构”的质量,进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本文将通过对新版《表现指标(幼稚园)》的解读,分析香港特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制,以期为内地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制的建设提供借鉴。

一、香港特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概况

学前教育质量一直受香港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1997年9月,香港特区教育局发表的《优质学校教育》明确指出,关注教育质量是世界大趋势,香港全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教育质量的提升,办好优质教育。该报告提出,“优质学校教育应该做到三点:在明确的问责制度下,以有效率和具成本效益的方法,达到社会对优质学校教育的期望,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各教育范畴追求卓越;前线教育工作者可选择最合适的教学和学习模式,满足个别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的需要。”〔1〕

进入21世纪,香港特区教育局于2000年颁布《表现指标(学前机构)(初版)》,包括“管理与组织”“学与教”“机构文化与给予儿童的支援”和“儿童发展”四大范畴,以此作为香港特区学前教育机构质量评估的参考标准,并形成了以学前教育机构自评与教育局外评相结合为特征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制,即“质素保证架构”。与此同时,在实践过程中,表现指标不断被调整和优化。2007年,香港特区教育局颁布第1/2007号通告《学前教育新措施》,宣告香港学前教育实行“学券计划”,并规定,凡参与学券计划的非牟利幼儿园,需接受教育局的质素评核,评核合格的幼儿园才有资格兑现学券,参与该年度的“学券计划”。〔2〕自此,《表现指标(学前机构)(初版)》既成为教育质量的评估标准,亦成为衡量幼儿园是否有资格参与学券计划的工具。

2016年,香港特区教育局颁布第7/2016号通告《免费优质幼稚园教育》,规定从2017年开始实行全港免费优质学前教育计划,这意味着实行了十年之久的“学券计划”被停止。同时,为满足优质免费教育所提出的新要求,香港特区教育局在经多方实证研究和考虑社会发展需求基础上,对旧版《表现指标(学前机构)》进行了整合和优化,并于2017年发表了《表现指标(幼稚园)》(2017初稿),〔3〕以此加强现行的“质素保证架构”,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二、质素保证架构

(一)评估程序

在质素保证架构的指引下,香港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运行程序分两部分,即学校自我评估(幼儿园自评)与质素评核(教育局外评)。评估程序如下。

首先,学校自我评估,即幼儿园自评。质素保证架构认为,幼儿园自评应始终坚持“策划—推行—评估”的评估理念。幼儿园根据《表现指标(幼稚园)》所规定的四大评估范畴,确定幼儿园自评的指标内容,拟定评估计划;按照《表现指标(幼稚园)》规定的四大范畴内容,对幼儿园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工作完成后,幼儿园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详细分析与总结,撰写《学校报告》和《周年学校计划》两份文件,以此呈现幼儿园自评结果。同时,《周年学校计划》亦成为幼儿园来年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幼儿园来年发展的蓝图。幼儿园根据《表现指标(幼稚园)》规定的内容进行自评,可以借此了解自身的优点以及需要改善之处,制定新的发展策略,使幼儿园的发展更具针对性。

其次,质素评核,即教育局外评。幼儿园自评结束之后,教育局会安排若干评估人员对幼儿园进行质素评核。主要目的在于,客观且具体地了解幼儿园的情况,并核实幼儿园的自评结果。具体操作程序是:教育局委派2~3人组成评估小组,到目标幼儿园进行为期2~3天的评核工作;评估标准同样参考《表现指标(幼稚园)》;评估方法主要通过观察幼儿园教学活动,仔细阅读幼儿园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与园长、教职员、家长和儿童等进行面谈,多方面收集资料,对幼儿园开展全面评估;评估完成之后,评估人员根据外评结果,核实幼儿园所提交的自评结果,并按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提出改善建议。

最后,幼儿园根据教育局的质素评核结果,继续完善学校计划。之后,进行第二轮的幼儿园自评工作,以期通过持续循环的评估与改进,不断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

(二)评估依据:《表现指标(幼稚园)》

香港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依据为 《表现指标(幼稚园)》,其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学前教育机构工作评估内容

从上表可看出,评估内容有四个范畴。其中,范畴Ⅰ至范畴Ⅲ称为“过程指标”,用以评估学前教育机构能否提供适合的学习环境。因此,前三个范畴倾向于对教育投入的评估;范畴Ⅳ涵盖了儿童各方面的发展,可视作“产出指标”,用以反映学前机构的教育成效。因此,该范畴主要倾向于对教育产出的评估。《表现指标(幼稚园)》坚持过程性评估与结果性评估、教育投入与教育产出相统一,四个范畴之间互相影响。《表现指标(幼稚园)》又将每个范畴再细化为若干范围,共有11个范围;每一个范围又具体化为若干表现指标,表现指标则具体化为若干重点,以引导评核小组更加细致、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工作。整个评估内容分为4个范畴,11个范围,21个表现指标和41个重点。

管理与组织。管理与组织作为《表现指标(幼稚园)》的第一个范畴,主要评估幼儿园是否具备完整的管理架构、是否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团队的沟通与支援工作、是否能制定合理适宜的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详见表2)。“管理与组织”包括学校管理和专业领导两大范围,前者的表现指标有幼儿园整体发展的架构与愿景、行政事务,后者的表现指标有团队协作与支援、教师专业发展以及幼儿园自我评估,每一个表现指标又分若干评估重点。评估人员根据范畴内容,与校董会、园长、副园长以及各组别主管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会谈;同时,通过查阅文件,如机构组织架构表、员工职务表、员工考核政策等,对幼儿园的“管理与组织”范畴进行相关评估。

表2 “管理与组织”评估内容

学与教。教学是幼儿园的核心工作,是体现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表现指标(幼稚园)》根据课程发展模式,将这一范畴细化为课程规划、儿童学习与教学以及课程评估三部分。其中,课程规划的表现指标为课程设计,有五个评估重点;儿童学习与教学有教学与照顾、儿童学习两大表现指标,共有三个评估重点;课程评估表现指标为课程检讨,评估重点为对课程的反思与反馈(具体内容详见表3)。评估人员可通过检视儿童各类作品,查阅教师会议记录、教师手册、教师发展计划、幼儿园课程指引及教学指引,查阅教师教学计划、各项学习活动的时间表等,对幼儿园的“学与教”进行评估,进而引导幼儿园在持续不断地“策划—推行—评估”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课程。

表3 “学与教”评估内容

机构文化及给予儿童的支援。这是内容评估的第三个范畴,是对“管理与组织”和“教与学”两大评估范畴的充实与丰富。优秀的机构文化能够丰富幼儿园的精神生活,从而推动幼儿园的整体发展和质量提高;给予儿童多元化的支援,是幼儿园的责任与义务,亦是幼儿园人文关怀精神文化的体现。该范畴分为两大范围,即照顾与支援服务、学校伙伴。其中,照顾与支援服务针对的是能否为幼儿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促使不同的幼儿享受适宜的教育资源;学校伙伴则针对家园合作以及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工作,以引导幼儿园在与同行开展交流沟通的基础上谋求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表4)。评估人员可通过观察活动室内外的教学活动,与教师、园长、家长的访谈,查阅幼儿园有关“特殊儿童支援服务”的计划和记录等,了解本范畴的表现情况。

表4 “机构文化及给予儿童的支援”评估内容

儿童发展范畴。这一范畴作为评估内容的最后一个,有别于前三个范畴。《表现指标(幼稚园)》指出,前三个范畴是幼儿园教学的“过程指标”,而“儿童发展范畴”是教学的“产出指标”,主要评估幼儿园各方面的工作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影响程度,即回答幼儿园的教师专业发展、学习环境、课程设计、幼儿园文化、幼儿园给予儿童的各种支援是否对儿童发展产生了影响、影响程度如何等问题。范畴是衡量幼儿园教育投入是否有效的关键内容。同时,也体现以人为本、以儿童为中心的评估理念。《表现指标(幼稚园)》将儿童发展范畴分为认知发展、体能发展、情意与群性发展以及美感与文化发展四大评估范围,每一个评估范围各包含两个表现指标,每一个表现指标又有若干评估重点(具体内容详见表5)。

表5 “儿童发展范畴”评估内容

三、启示

(一)重视评估程序的多样化,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自评与外评相统一

评估程序的多样化与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是香港质素保证架构的主要特点之一。一方面,质素保证架构坚持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坚持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既要求幼儿园根据《表现指标(幼稚园)》对幼儿园内部工作进行自我评估,撰写评估结果和发展计划;又引导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外部人员的身份重新评估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以核实幼儿园自我评估的结果,并提供相应的专业建议。另一方面,质素保证架构坚持评估程序多元化,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相结合。幼儿园根据教育局外评之后所给出的改进建议,遵循“策划—推行—评估”的评估原则,再一次改进幼儿园的工作,并在实践之后进行新一轮自我评估,以此不断完善幼儿园的工作,促使幼儿园教育质量通过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不断得到提升。

在我国内地,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同样也受到重视。2010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4〕教育部于2012年和2017年分别颁发了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5〕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法》,〔6〕以此凸显学前教育督导与质量评估的重要性,引导各地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科学开展。但从评估主体看,内地的评估主体过于单一,主要由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评估目的主要在于对幼儿园进行等级划分,评估程序以结果性评估为主。〔7〕虽然幼儿园的自评在有关文件中也受到了重视,例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法》指出,幼儿园在接受外部评估之前,应先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自评,并上交自评报告。〔8〕但调查显示,当前幼儿园管理人员缺乏自评意识,亦没有能力对幼儿园工作进行自我评估。〔9〕因此,当下内地亟需优化评估体系,以有效引导幼儿园开展自评工作,提高幼儿园的自评意识和自评能力,并坚持过程性评估和结果性评估相统一的原则,不断推动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强调评估内容的全面性和具体性,突出幼儿园的工作重点

《表现指标(幼稚园)》作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规范并统一了幼儿园自评与教育局外评的评估内容。《表现指标(幼稚园)》评估内容共分4个范畴、11个范围、21个表现指标和41个重点。每一个范畴又分别分为若干范围,评估内容可谓层层分化,环环相扣,全面且具体,这既有利于引导幼儿园和教育局开展有针对性的评估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点,促使幼儿园在制定发展策略的过程中更具方向性和具体性。

当前,内地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内容大多为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部分关键性评估内容缺失,没有体现当前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国际发展趋势。例如,幼儿园教玩具是重要的教学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幼儿园质量,但相关评估政策更关注幼儿园的校舍和设施设备等,鲜有提及幼儿园教玩具这一评估指标的(庞丽娟、熊灿灿,2013)。此外,评估内容涉及面过于宽泛,无法凸显幼儿园评估的重点,无法引导幼儿园的工作方向,评估过程容易流于形式,评估工作难以全面反映幼儿园的现实发展情况 (康建琴、刘焱,2011)。因此,当下内地的幼儿园质量评估应优化评估内容,强调评估重点,突出评估的具体性和针对性,以此引导幼儿园明确自己工作改进的方向。

〔1〕香港特区教育局.优质学校教育〔S〕.香港:香港特区教育局,1997.

〔2〕香港特区教育局.学前教育新措施〔S〕.香港:香港特区教育局,2007.

〔3〕香港特区教育局.表现指标(幼稚园)初稿〔S〕.香港:香港特区教育局,201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发展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法〔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

〔7〕李敏.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6.

〔9〕刘霞,郭卉菁.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现状考察与思考〔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6,(12).

猜你喜欢

质素幼稚园香港特区
香港特区行业转型及趋势分析
香港特区电梯事故管理机制研究
香港特区电梯安全监管体系的研究与思考
承续与创造的质素审美
香港特区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研究
林郑月娥当选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
读《幼稚园教材研究》,随想“课程游戏化”
橘兔的幼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