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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核电采购质量保证工作有效性和效率的探讨

2017-03-17郭雯辉

价值工程 2017年7期
关键词:质量保证有效性效率

郭雯辉

摘要: 本文在分析多项目总承包下采购活动以及采购质保工作的特点、QA工程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从“目标”、“贡献”、“主动权”、“信息”四个方面,结合贯穿于采购活动全过程的采购质保工作,探讨了如何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rocurement activities and procurement quality assurance under the multi project general contracting and the problems and causes of QA engineers in the work. Based on thes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how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the work from four aspects of "goal", "contribution", "initiative", "information" and the procurement quality assurance of the whole procurement activiti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关键词: 核电采购;质量保证;有效性;效率

Key words: nuclear power purchase;quality assurance;availability;efficiency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7-0051-03

0 引言

采购是由买方或买方指定的代表为得到物项或服务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它从提出规定要求开始,到买方验收该物项或服务为止[1]。采购控制的目标是确保所采购的物项和服务满足已制定的要求并按要求发挥作用,确保选定的供方在履行其采购合同时不断地提供可接受的物項和服务。不言而喻,采购物项的质量对核电厂的安全有重大影响。如何保证核电采购质量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笔者进行了深入探讨。

1 采购质保现状

工程公司承担多个核电项目EPC总承包,采购活动以及采购质量保证(以下简称质保)工作的特点是:①几个核电总包项目采购活动同时进行,采购进度计划交错实施;②根据采购物项、服务或过程对核安全的重要性,在整个供应链中采取分级管理;③首次承担核电厂建造这一巨复杂工程的采购工作,工程技术背景深厚,但没有成熟的采购管理队伍和供应链信息库;④在积极发展核电的政策下,国内各集团有“争夺”核电供应商的态势;⑤管理、执行和评定采购工作的采购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有些尚未程序化,有些程序有待根据采购特点进行完善;⑥整个采购活动的QA、QC由质保人员、监造人员、采购人员等分工实施。

设备采购质保工程师(以下简称QA工程师)在工作中时常遇到以下经历和困惑:供应商少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大纲及程序文件;供应商的质保大纲经过数次修改仍难以达到审查要求;供应商不知道哪些分供方必须经我公司审查认可,以至未经认可便与分供方签订了合同;设备已开始制造,或已制造完成、准备验收、运至现场,项目质保大纲仍然没有被认可;在质保等级高的设备与质保等级低的设备上投入精力没有区别,甚至有的因后者编写大纲能力弱,花费的时间比前者反而多得多。

以上现象,分析直接原因不外乎:①供应商对合同质量保证要求不了解;②供应商与QA工程师对质量保证要求的理解和对工程公司的监控要求未达成共识;③供应商特别是非核级设备供应商不知道大纲概述应写哪些内容才可以满足审查要求;④QA工程师文件审查工作繁重且有进度压力,无暇将更多精力专注于重要、关键设备及制造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无暇将更多精力专注于出现了问题或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

在“指责”供应商未能执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我们不妨反思在管理工作中的内部原因,从如何提高工作实效和效率的角度寻找解决的办法,避免出现恶性循环。

2 提高采购质保工作有效性和效率的途径

如果用效果来定义“使活动达到预定的目标”,用效率来定义“给定的输入、更多的输出(或较少的输入、同样的输出)”,那么,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质保作为一项管理活动,效果和效率两者都十分重要。下面从“目标”、“贡献”、“主动权”、“信息”四个方面,探讨在总承包项目采购质保实际工作中如何能更有效和高效,如何避免无效率和无效果或者通过以牺牲效率来取得效果。

2.1 以目标为中心,注重成果

管理是追求和取得成果的活动,采购质保工作的策划、工作的改进以及评价所做工作是否有成果,都应从目标出发。衡量所做的工作的标准除了是否完成了任务外,更重要的是是否达到了既定目标。比如,供方评价的目标是对供方能力进行鉴定;合同谈判中技术澄清的目标是双方达成共识等。从以上目标出发,为取得实效,本文对采购质保有关工作的策划有以下建议:

①一直以来,拟采购设备的潜在供方评价的商务评价由公司商务部负责。但实际评价工作效果证明,建安服务分包商由商务部评价比较合适,但设备供应商由整个设备采购活动都不参与的商务部来评价,无论对于商务部还是对于评价组,其评价可能成为“鸡肋”。潜在供方评价是供方管理的开始,由采购部代替商务部来负责对设备供应商的资质、以往履约能力和信誉、售后服务的评价,能够事半功倍,更为有效。原因是,由于设备采购招投标的组织、合同商务谈判、技术谈判等完全是由采购部执行,采购部比商务部更加了解或者说更需要了解拟采购设备的分级、对供应商设计、制造或销售方面的资质要求、监管要求、行业资质要求、报关政策,更需要了解供应商规模、以往业绩、客户满意程度、售后服务能力等等。这样做更有利于供方评价和选择的目标的达成。

②在采购活动中常有以下情况,有些设備从签订采购合同到设备交货只有2、3个月的时间,有的设备供应商任务饱满、排产紧,有的供应商初次与中核集团合作或初次进入核电产品领域。在这些情况下,在签约前,应标、澄清、谈判过程中应让供应商充分理解各项条款内容,在采购要求、我方监控和评价供方绩效的意图方面与其达成共识,这其中包括质量保证要求。通过共识达到供需双方相互配合,从而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对条款产生分歧,避免供应商提交文件不完整、不及时,使供应商在进度紧的情况下提前做好管理方面的准备和策划。推而广之,如尽力使每项设备采购包都能通过签约前加上签约后对要求的不断强化,对采购QA工程师是有益的。

建议的方法是,在技术澄清会的议题内容给以很好的安排,掌握主动,引导实现满足上述我方的关注点。

③关于采购质保中对供应商的监查的时机,HAD003/05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2]的4.1.1中指导了6种情况下必须安排监查,其中第4种情况“对质量保证大纲的职能范围做了重大变更(重大的机构改组或程序的重大变更)时”、第5种情况“怀疑因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或执行方面的缺陷已危及了物项或服务的质量时”,在监查工作安排的时间和内容上应听取QA工程师的建议,鼓励QA工程师有意识地主动提出监查建议,而其中第4和第5种情况,不妨也鼓励采购项目负责人、监造人员提供信息和建议供质保监查策划者和QA工程师考虑。毕竟,QA工程师和采购项目负责人对采购项目进展情况更加了解。在主监查员、监查员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以使监查工作安排更有针对性,使监查工作效率更高。

2.2 把握整体,重视对外界的贡献

把握整体,重视对外界的贡献是把质保工作做得更有成效的根基。这里的“外界”指的不是从事质保工作以外的人员或部门,而是指本文中提到的采购控制的目标。衡量采购质保工作的标准有以下三点:①所做工作对采购控制过程的贡献;②对识别采购活动中妨碍采购控制目标的问题的贡献;③对问题的解决和预防的贡献。而不仅仅是“程序规定了,我按程序做了”。采购质保工作贯穿于采购活动全过程,这些过程包括编制采购要求、评价潜在供方、评标、签约、建立双方对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和质量保证要求的共识、审查和批准供方的文件和计划、监控、评价和验证采购过程、不符合项控制、收货检查、控制质量记录等。从整体角度来讲,QA工程师也是从事采购活动的人,而采购部各采购项目团队中的人(采购项目负责人、监造人员等)也是从事采购质保的人。

如果各级采购质保工作人员能够着眼于如何运用质保知识、能力和经验为达到采购控制整体目标做出贡献,采购质保工作重心将可以更多放在帮助提高采购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上,以达到“确保所采购的物项和服务满足已制定的要求并按要求发挥作用,确保供方在履行其采购合同时不断地提供可接受的物项和服务”这一目标。从是否看重贡献,可以看出对“管理”和“实效”理解程度的深浅。

基于以上观点,QA工程师应更多参与重要、关键设备的开工检查、验收和重要的见证点。建议可在各核电总包项目上细化,列出应参与开工先决条件检查、最终验收、停工待检点见证、重大质量问题处理的设备清单,并汇同采购部门和技术部门的建议,同时考虑动态加入出现问题需关注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

应更多关注不符合项以及对不符合项的管理。不符项控制的目的是防止误用或误安装不满足要求的物项。在采购阶段,如果对供方的不符合项的控制不当,就可能存在未经同意使用了不符合的物项,记录不完整,难以通过最终验收等方面风险。IAEA 50-C/SG-Q(96)[3]中建议“管理者应分派职责,使不符合项的处理,从识别不符合项起,到纠正措施完成、得到验证为止,都得到监控”。我公司核电项目质保大纲程序“不符合项控制”中,授予质保部门“对部门不符合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供方不符合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这两个“监督”的有效开展的前提是:①熟悉管理程序;②及时了解供方在制造过程中发生的每个需买方审批、验证的不符合项。如果不符合项处理完毕后,再提出修改或整改要求,将很难执行或延长处理时间。因此,要动态跟踪。QA工程师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对供方不符合项的控制贡献如下:①防止供方或我公司组织不当,应开启而未开启不符合项,目前,这样的情况在设备验收、现场开箱检查中是存在的;②防止供应商错误分类,应向我公司报批而未报批;③防止供应商的处理过程没有经授权有资格的人员审查、批准,处理方案技术分析不充分,对安全的影响和对接口的影响分析不充分;④防止处置过程中没有按要求对返工、返修或被更换的物项的检查和试验,没有得以检验就关闭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再检验的记录不完整;⑤防止供应商没有识别或错误识别其产生的原因,未能采取防止因同样原因而可能再次发生的措施。以上五点也是审查不符合项报告和监督不符合项管理的要点。

对供方不符合项的控制中,除外部的供应商相关部门外,工程公司内部的监造人员、采购项目负责人和QA工程师都赋有“监督”这一职责。其中QA工程师应更多显示出在采购活动中对供方不符合项控制的贡献。

2.3 突出针对性,掌握主动权

本文开始提到的设备采购QA工程师在供方质保大纲审查、分供方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及其原因,可以从增加招标文件内容、区分不同类型供方质保大纲内容等方面入手寻找解决办法,突出针对性,发挥招标方的主动权,以达到期望的效果。

2.3.1 可在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文件“质量保证”这一部分中,增加投标响应要求

通常的投标响应要求包括5项:①投标企业质保体系和认证情况;②提供质量手册及主要质量管理程序清单;③目前投标方质量保证组织人员情况介绍;④其它核电项目质保管理情况;⑤对于本采购包将采取的质保措施。其中前3项是必要的,第4项和第5项响应要求针对性不强,可在招标响应要求中增加“提供投标方建议的本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同时,在招标文件中对核级设备、非核级设备和部分指定的设备的项目质保大纲内容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采取这种作法,可以從投标阶段便开始,一直到合同技术谈判,甚至到签订合同后的初期,不断强化供应商对合同质量保证要求的了解;有可能缩短合同生效后供应商编制和提交质保大纲的时间;使供应商质保大纲内容更贴近我方要求,避免大纲多次修改无法通过审查;避免质保大纲与实际执行脱节的形式主义倾向。这样,可以使我方的质保人员掌握主动权,提高质保大纲审查工作的效率。

2.3.2 在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文件“分包商”这一部分中,通常包括“分包商清单”、“材料、主要零部件明细表”、“对进度、质量有影响的外购件及零部件清单”这样的应标要求,建议在合同谈判阶段,根据这几个清单内容,由采购部门协调技术部门,与供应商就其中哪些物项的分包商将作为重要分供方必须由工程公司审查认可,并在合同中约定,从而解决一直存在的分供方审查范围的问题。使分供方审查工作抓住重点,更有针对性。

2.3.3 关于代理商的质保大纲

通过代理商采购设备,代理商在合同中的责任、代理商与生产商的关系有多种情况(不同合同各有不同)。以某项目压缩空气生产系统设备为例,该设备代理商与生产商同属瑞典某集团,生产商在该集团质量管理体系内,代理商为贸易公司,对生产商没有管理能力。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签订应尽可能由我方与代理商、生产商三方签署,并明确在项目执行中代理商和生产商的责任、义务。质保大纲应由代理商和生产商分别编制。代理商质保大纲的内容可参照法规的要求,结合合同责任义务适当补充或删减。如果合同为我方与代理商两方签署,还应提交接口管理、采购控制、售后服务管理程序。生产商质保大纲根据设备分级,选用核级或非核级设备质保大纲的内容要求,并根据需要提供其实施的质量管理手册备案。

以上要求均应在合同澄清过程中与潜在供方达成共识,并在合同的质量保证要求中明确,以避免在合同执行中产生分歧,并因此给文件审查工作带来困难。

2.4 保持信息畅通并充分利用

为使已获取的信息被相关环节所利用,应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流动。比如,在多项目采购活动同时实施、交错进行的特点下,对已交货的供应商进行的绩效评价应及时开展,并将结果作为后续新项目的供方选择以及合格潜在供方资格到期延续的一个很好的参考。

另外,要防止出现信息孤岛。目前,网上信息交流平台已经发展成熟,工作效率较高,但是公司间、部门间由于保密和抵制竞争对手等原因,某些方面的信息交流还可能出现“孤岛”现象[4]。足够的信息,对QA工程师做好核电采购质保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全方面、多层次了解和利用信息是高效率开展采购质保工作的关键。

3 结束语

在积极稳妥推进核电建设发展的政策下,工程公司成为核电站建造阶段中各核电业主瞩目的焦点。采购是项目实施阶段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之一,占项目总支付额相当大的比重。采购过程质保工作的有效和高效,很大程度影响建造质量,进而影响核安全。为此,应在深入理解采购质保工作的目标和贡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精心策划,采取措施,不断地提高采购质保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参考文献:

[1]HAD003/03(1986)《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2]HAD003/05(1988)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

[3]50-C/SG-Q(96) Quality Assurance for Safety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and other Nuclear Installations.

[4]秦宏伟.浅谈核电工程总承包管理存在的问题[J].建筑经济,2009,1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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