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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产融结合监管及制度创新研究胡恒松

2017-03-17钟辉强

大经贸 2017年1期

钟辉强

【摘 要】本文通过对产融结合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我国产融结合模式的进行了研究,提出产融结合的主体和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监管的地方。分析了我国“由融到产”和“由产到融”这两种最主要的产融结合模式。通过对产融结合具体方式的研究,针对我国产融结合监管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产融结合监管需多主体的协同配合和如何完善我国产融结合监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产融结合;监管模式;制度创新

一、引言

虽然产融结合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好处,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产融结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在“产融结合”的过程中,极易导致部分大企业形成垄断,这些企业的生死存亡直接关系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从而出现“大而不能倒”的困境。因此,应尽快建立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退出机制。本文试图解决中国“产融结合”监管存在的问题,构建起符合目前中国国情的“产融结合”监管模式。

二、产融结合方式分析

目前,我国比较常见的“产融结合”模式主要是 “由融到产”和“由产到融”这两种,具体的结合方式如图1所示:

图1产融结合的具体方式

(一)“由融到产”的产融结合方式

“由融到产”广义上不仅包括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股权控制,还包含了金融对实体企业的服务与支持。狭义上一般是特指金融资本对实体企业的股权控制。

1.金融资本[1注:此处应该用“金融化资本”而非“金融资本”,但在日常表达中,已经习惯了用“金融资本”来表示“金融化资本”的内涵,故此处也不在对两概念过多纠结,亦采用“金融资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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