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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陆家嘴街道阳光驿站的社会化转型

2017-03-16本课题组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7年3期

本课题组

[摘 要]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在2014年对阳光驿站进行了社会化转型,更名为“陆家嘴社区阳光驿站公益服务社”,使之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公益性社会组织。其形成了自己的运行模式,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关键词]浦东陆家嘴街道;阳光驿站;社会化转型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7)03-0056-04

201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对已经成立11年的阳光驿站进行了社会化转型。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将相关行政性事务从阳光驿站剥离出来,建立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将原有的“陆家嘴社区红船公益服务社”(民非社团)更名为“陆家嘴社区阳光驿站公益服务社”,使之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公益性社会组织。阳光驿站转型既是在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新形势下,构建开放性、集约性、共享性的区域化党建公共服务平台的应有之意,也是对基层党组织融入社会、凝聚社会、保障社会的有效途径和载体进行再思考和重新定位。

(一)在组织形式上,坚持“去体制、建体系”,由“行政化的单位体制”转向“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党建社会化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社会转型时期党执政的认同度和公信力,在价值、组织、功能上培育起党与社会的密切关系。陆家嘴街道按照“去体制、建体系”的理念,变阳光驿站“行政化的单位体制”为“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组织管理上实行理事会制,作为阳光驿站的决策机构,规定理事采取任期制,由陆家嘴街道、社区单位、“两新”组织等单位推选产生,届满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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