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2017-03-16倪锦来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7期
摘 要:稳定的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组成要素,而良好的夫妻关系又是家庭生活稳定的基础,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文化理念的逐渐变迁,如今的婚姻关系不再是处于男强女弱的传统层面,而是更加趋于男女平等。在经济社会的大背景下,婚姻关系产生的诸多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婚姻关系解除后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纵观我国现行《婚姻法》以及当前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于认定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相关问题笔者不敢苟同,本文即以四个部分介绍提出自己的拙见以期共勉。
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日常家事代理权
一、夫妻共同债务概述
(一)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以债务形成时间和原因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共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等方面综合加以考虑。
(二)特征
1.原因复杂性
夫妻共同债务的产生大致上来源于下列几个方面:首先是为保证家庭日常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主要包括为满足家庭成员最基础的物质生活需求所承擔的债务、为满足家庭成员基本精神需求以及家庭成员或本人发展所须承担的债务;其次是为共同的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再次是因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产生的一系列债务;最后就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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