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犯罪的心理功能

2017-03-16王亮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7期

摘 要:該文认为,当前犯罪心理学界普遍存在一种急功近利的倾向,使得犯罪心理学重心过早和过于向实践应用偏离,其结果导致了犯罪心理学理论与实践先天发育不足和后天发展缺乏后劲的局面。针对这些问题,该文深刻剖析了犯罪的心理功能,认为犯罪的心理功能是犯罪主体为缓解其内部压力和紧张状态所采取的一种积极能动的外部反应,犯罪行为通过这一心理功能对犯罪心理的发展起重要的调节作用。并据此提出了预防控制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犯罪;主体适应性;自觉意识心理;潜意识心理;心理功能

心理学理论必须服务于社会实践,这既是心理学的目的,也是检验其理论成熟与否的标准。但是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必须是建立在科学的、成熟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没有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而没有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同样是盲目、低效的实践。因此,在当前强调心理学理论服务于社会实践的思潮下,我们还必须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即必须将心理学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双行并重,不可偏废。令人遗憾的是,在心理学理论研究相对停滞徘徊的形势下,心理学的应用性研究已呈压倒性优势。笔者认为,这种一条腿走路的现象已成为心理学理论与实践先天发育不足和后天发展缺乏后劲的重要原因和障碍。

这一倾向也深深影响着我国当前犯罪心理学界,特别是我国犯罪心理学起步晚、发展慢、基础薄弱,因而当前这一急功近利的倾向使得犯罪心理学重心过早和过于向实践应用偏离,其所造成的危害和负效应就更为严重。……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