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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开发与族群联合:以明清以来龙胜龙脊地区为例

2017-03-10胡小安李炳林

贺州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龙胜龙脊族群

胡小安,李炳林

(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山区开发与族群联合:以明清以来龙胜龙脊地区为例

胡小安,李炳林

(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通过对宋明尤其清代以来龙脊地区族群关系与结构的变迁的梳理,指出历代从防边、治边到内地化的转变过程,是造成龙脊地区民族格局的基本原因。同时各族群之间复杂的联合又区分的行动既因应了国家边略的变化,也适应着地区开发的形势,反映了各族群自己的生存策略。对此作深入研究,不但加深我们对岭南边疆的国家化进程的认识,而且会反思中国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形成的历史细微进程。

族群;龙脊地区;国家认同;历史建构

一、问题的提出

不论是民族学人类学界还是历史学界,近年来对族群问题的讨论持续不断①。历史学对此问题的兴趣,集中在族群结构和关系形成的历史过程。从根本点来说,我们是要从历史的角度解释多元一体的中国为什么能够形成以及怎样形成,在具体的时空与地方脉络下表现出各自怎样的特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这样做其实是在继续论证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著名论断。在此问题意识之下,本文以宋明尤其清代中叶以来的广西龙脊地区为例,分析国家深入边疆的措施,以及在此影响下族群的结构和文化结构的变化,为上述理论做一个小小注脚。

本文所言龙脊地区包括龙脊十三寨和金坑各寨,今属龙胜县龙脊乡管辖,历史上曾是兴安县西乡之一部。历史上龙脊是一个地理单元,其范围比今天的龙脊乡要大。主要由毛呈、廖家、平寨、平段、金竹、枫木、新寨、江边、黄落、八滩和马海等十三个寨及周边一些小村寨组成,今天的寨子除黄落、八滩为瑶族外,均属壮族村寨。

总体而言,处于十三寨中心的基本是壮族村寨,处于边缘的则是瑶族寨子。龙脊壮族主要有廖、侯、潘、陈、韦、蒙六姓,多为单姓村寨,如廖家寨、平安寨、金竹寨均为廖姓,侯家寨村民全为侯姓,平寨、平段寨、八滩寨、龙堡寨村民均为潘姓。也有少数寨子为一寨多姓,如新寨、江边寨分布有廖、潘二姓,马海寨有潘、侯、韦、蒙等姓。瑶族也多潘姓,亦多粟、邓等姓。虽然我们今天把这一带的人群分为瑶、壮、汉等民族,但历史上却存在一个不断区分与联合的地域化过程,不同人群逐步整合成为一个整体,不同寨子的村民在不同历史时期叙述其迁来龙脊的历史时,逐渐出现同源性叙述或借用共同的文化符号,呈现出彼此既有认同也有区分的现象,其历史过程是我们感兴趣的。罗彩娟指出了龙脊地区不同民族在历史记忆上的摩擦成分,并分析了在正确的民族政策引导、梯田共享和旅游开发互动中,各民族和谐互助关系建立的过程②。这实际上隐含着政治和经济因素在民族进程中的作用,再回顾更早时期的情况,同样也是如此。

当地在乾隆初年以前的历史细节我们并不太清楚,但大致知道自宋代开始其附近设置了桑江寨,并开设博易场,对这一带众多的瑶民有了初步经略③。“寨”是宋代对民族聚居区的军事行政管理机构,但是并不严密。因此这种经略以防瑶思维为主导,还谈不上真正治理。明代设有巡检司,明末一度废弛;顺治年间复设桑江口巡检司,派巡检、弓兵管理龙胜。康熙五十六年,在今龙胜江底分设贝子堡,堡目一名,堡卒七十五名,分守桑江、皮水、石门诸要隘④。此时期的耕兵、隘丁、堡兵堡目从日常活动来看类似于明代的卫所兵丁,但兼理着部分民政的功能,从其调遣机制来看,属于地方行政机构管辖而不属于军事系统管辖,亦即明代的州县系统的一部分⑤。不过其具体体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其重要之处在于,在边疆的山区,国家纳少数民族进入国家系统时是否存在一个由军事往民政转化的过程。有学者指出乾隆初年义宁县设立了龙胜理苗分府,开始管辖龙脊地区,从此龙脊地区正式纳入国家体制之内[1]101。我们认为这个时间点确实是龙脊、金坑等地族群与国家体制关系的一个历史性关节点。但此前“寨、司、隘、堡”体制的影响不可忽视,与清代乾隆以后置官设治实际上是一个前后相一以贯之的过程。设立各种间接或直接、松散或严密的在一定程度上这就是国家体制持续进入西南、华南山区的标志,也成为少数民族历史记忆的来源之一。

二、地方文献所见族群来源及历史记忆分析

流传于今龙胜、兴安各地的瑶民《过山榜》文提到乾隆五年义宁苗乱及影响情况⑥,因为事关其对国家的认识,意义重要。兹节录如下:

又到乾隆五年,又反楚逆吴金银,县官带兵灭之后,所立龙胜府城,谨把四十八隘口。左营兵把守鸡闪隘、连扬隘、羊角隘、洪水隘、都天隘、果子隘、朦龙隘、老鼠隘、三十六国(团)洪水隘、牛胫隘、龙耳隘、闪岭、丁岭隘。右营兵谨把盘胖隘、西腰隘、铜锣隘、烂漕、黄沙隘、密罗江隘,把住四方九十九厄,下去又有诸良隘、绵竹隘、石牛隘⑦。又到乾隆七年,成立龙胜府。滔民圣恩,转奉吩咐三府协台二位大人,齐集儃、伶、红苗、侗、僮与盘瑶人等,团长、隘长、各寨各户,各守安慈,不许称王作将,安分守己。大人坐在花厅吩咐:你们愿邦养苗、伶、侗、僮⑧、盘瑶、民人等,田土不得上粮。瑶民黄元香承领,依旧纳粮,新垦无税。大人坐在花厅,二尊大人吩咐,金口玉牙说过,众民听令。龙胜寨现有谭良明,官衙上下二寨现有潘良慈,龙胜团现有廖富总、廖富明,丁岭三渡江现有黄元香,牛江现有潘才贵,河作现有贲(黄)章贵等,同在花厅吩咐,连到里排,此有广西义宁连供:瑶人百姓田土相连,六畜相交,贫富都要安分守己,互不相欺。

又乾隆十五年庚午岁,朝廷进八十里南山讨马朝政、赵才富,得见人户两散。保正、甲长,今将塘房约齐花户,修补路途,备办香烟、灯、火把及抬杆、茶亭、望楼,概通四甲,分派各户当夫抵马。如有逆者,齐众送官处治。又到乾隆十九年甲戌岁,赵凤田、赵才周、赵凤龙盘瑶三人,违逆不当[夫],丁岭塘要广西龙胜所当。赵才富当保正,禀到义宁县,三人独[毒]打三十大板。吩咐各甲照旧当夫。桑江七十二团儃、伶、苗、侗、獞、瑶民,共出银八十四两,作算文武官员茶果[费],义宁县民每年七百两茶果银费所供。我们带错广西龙胜之夫,你们无有再错。龙胜之地,照派粮征夫。牛江、丁岭、三塘各半夫,义宁、龙胜一名,雇钱八百,折半四百正[2]524-527。

该文应成文于在乾隆中后期以后。文中隘名繁多,基本在今龙胜尤其龙脊地区。据道光《龙胜厅志》之《原始》《山川形势说》《关隘》等部分记载,乾隆初年官府镇压吴金银起事之后,移原桑江巡检司驻龙胜,并在此设立桂林捕盗通判,专责理苗(亦称龙胜理苗分府);建二城、七汛、三十九塘,连同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堡兵,共同守御各隘,众多族群开始被要求纳粮当差。上引《过山榜》文就反映了该历史。当然这种纳入是象征性的,负担其实并不重[3]92-106;其内部管理者仍然是本族群头人,从上可知有廖、黄、潘等姓氏。对龙脊地区的头人制已有不少研究,但多从寨老本身的功能以及其与各方的关系作静态的探讨⑨。怎样放在具体的区域历史进程中看头人形成的过程?与附近的义宁之乱、堡丁隘丁的关系怎样?与国家体系是怎样的互动过程?怎样逐步发生着变化?这就是我们要探讨的乾隆五年之前国家体制在此地的管理演变历史。

上引材料有意思的一点是,说到官府“齐集儃、伶、红苗、侗、僮与盘瑶人等,团长、隘长、各寨各户”,明确了各族群的义务与关系。这里出现有“团长”“隘长”等字眼,估计就是各寨的头人。现存龙脊廖家寨的一份嘉庆年间的文书,可能说明了这些头人最开始也是由隘长演变而来:

兴安县叔父溶江洞蕉岭塘新寨四甲人地具禀:两乡四甲管征人廖尔瑚为随评哀恳赏正民业以清国赋事。情于嘉庆九年二月内,已送示□□等情,禀恳县天批示,并查原案详晰等因,连年三叩,绿(缘)批粘单存后,蚁遵稽查得殷盛宗佃种土名中流山等处山场,禀在案。殊瑶佃潘日亮等互争无敌,将山吞占。

至本年二月十三日殷盛宗以强夺侵霸具控,前任张主批蚁禀夺勿迟,遵批二叩案批、镜批,委社水司勘讯评夺,宗佃无力,未蒙司主勘验,已赏票差,前至金坑大寨。瑶佃潘弟笑等聚统恋□会议,但见差拘,即用器械凶殴。差司何敢捉获,只得良言退步。禀明场属山界,契约明确,东南进虎,西北遇狼,均被奸佃勾引,越党侵吞不一,粘单呈验,共本户钱叁两叁分之银粮,尽遭恶佃隐瞒。蚁查册数,并无除销何甲其户。目今瑶佃耕种数百余户,止岂魁星完银八钱四分。乃金坑大小等村耕田户数百余亩,未必正八钱四分税,焉能度活万人之口?不惟本户粮耕,强伊新垦,均当遵例投税,纵容匿税,律如欺国,何倒纠党吞谋嚼害钱粮无厌?为此,随文哀恳再叩仁政青天大老爷台前镜究,劈正民业,清理户税,差课有赖,伏乞委勘提究,国计民业,两相靠天。

计开瑶佃各村寨名单:

旧屋村隘长:潘伍保 甲长 潘料保 潘科保

小寨隘长:潘贵生 潘公宗 潘弟长 潘弟明 潘凤富

新寨瑶佃:潘凤仁 潘弟岩 潘弟偶

大毛界甲长:潘□仁 潘弟八 潘弟三 潘老三 潘仁助 潘弟模 潘弟元

田头寨甲长:潘双桥 潘弟伯 潘子保

壮界瑶佃:潘仁会 余己保 潘弟传 潘贵仁

中楼隘长:潘婆生 潘□保 潘细仔 潘贵和 梁弟午 梁仁午

翁江村瑶佃:潘弟多 潘弟保 潘弟害

源头保甲康(?)请授隘长:潘约成 李龙贵

柘寨甲长:赵荣正 赵明安 鸿正道 鸿成元

楚民侵占金竹隘十二里:曾国正盗砍土名中流山一块,系农民潘学文抽(批);谭能旺、黄光宗混批土名龙角山,系廖仁耀批;陈相宝混砍土名金竹隘,系潘天红批的;刘君扬盗砍批土名黄落隘;二十里山内住有数十余户,候勘查明呈缴 孟山瑶民余弟岩、余弟通越猪婆隘二十里内有小地蜡泥山,瑶民居住,未开姓名

嘉庆十一年丙寅八月二十八日据兴安县呈文稿[4]220-221

材料中的村落大多数还能查明,基本上属于今天龙胜瑶族之一支——红瑶的聚居地,大致都在龙脊地区附近,属于原金坑乡者居多,其中新寨、小寨、金竹隘为十三寨之一部,孟山在界邻之泗水乡。该资料说的是,有佃户名殷盛宗者,因为山场争端将瑶佃潘日亮等告至官府,但官府却无法执行判决,因为遭到了瑶佃的坚决抵制,而且是成村互相支援,声势不小。或许说明这些所谓瑶佃其实同样是土地的主人,只不过是入籍方式不同导致其在区域秩序中的地位不同[5]191-198。其入籍方式很可能最初是依附于别的民户名下,所以有“佃”之称呼,于此相应的则有“招主”存在,一直到嘉庆年间当地壮人还有成为外来汉族移民的招主[4]157。因史料不足,无法细究。

材料结尾处所开各村寨名单很值得分析。从称谓看,至少有三种人,第一种是隘长,第二种是甲长,第三种即瑶佃,三种不同的叫法显示出地方力量在国家体制中的身份差异。但既然是平行开列的,则说明这里是“瑶佃”也是有一定地方权力的,和殷盛宗这种纯粹外来佃户并不一样,而依据李富强、郭立新教授的研究,当地最初的居民应该是瑶族。“隘长”则是承担一定军事防御职能的头人,基本为壮人;“甲长”则为村寨管理职能,壮人和瑶人村寨均有此职。

这些“瑶佃”遭到状告的原因不光是侵占山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隐瞒国税钱粮,即“本户钱叁两叁分之银粮”“止岂魁星完银八钱四分”。两乡四甲管征人廖尔瑚为何能状告所有瑶佃瑶村?是何职能?我们并不十分清楚,但既云“四甲征管”,可能仍是比较有影响的隘长之类,并得到官府委任以负责征收龙脊附近四甲的钱粮。他说“蚁查册数,并无除销何甲其户”,则说明所有上述村寨被编入了某种赋役册,且以户为单位。另外此时已有楚民进入,曾国正、谭能旺、黄光宗、陈相宝等人应该就是楚民,他们在金竹隘寨开发的山场都是向当地瑶人批租的,实际上说明瑶、僮(壮)人享有对资源的占有权。这种族群多元化状态和权力结构是当地历史进程不可忽视的因素。“隘长、甲长”等名目的存在,证明官府确实以不同的方式进入了这些瑶僮村寨,但实际生活中又会遇到地方力量的抵制。正是在外来人口尤其近似“无根”的“楚南棚民”不断进入⑩,既促进了山区的开发,也使得族群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其中既有国家头衔又有地方权威的“隘长、甲长、头人”的重要性大为增加,也成为后来一些家族族谱记载的重要人物。

兹举至今仍是龙脊等壮族村寨中的大姓廖姓为例。据其族谱云:

亘古昔祖原籍山东省,出世是东昌府大巷口人氏。

宋神宗二年二月初八日,迁移回至粤西省庆远府南丹州河池县,历有数十代。后于明太祖洪武二年,因瑶造反,自祖避回,兄弟三人,长广道、行次广德、广兴行三。离地行敬大房,广道奔入全州武营,弩箭经年……于神宗万历九年三月初六日,上祖廖公承去价置买地土,说中潘仁星、廖胜斋言定,置买溶江下五排四甲人潘公朝、潘金芽、潘银前、潘文礼等山场地土十处[4]204-205。

我们不知道族谱撰写的具体年代,但依据文中已有的年代,以及桂北大部分少数民族编写自己祖先来源的文字资料的经验,该文字产生应该在乾嘉以后甚至更晚。族谱非常清晰地反映了廖氏壮人的历史叙述以及当下的意义。其中“原籍山东省”“迁移回至粤西省庆远府南丹州河池县”等信息,我们仍然可以看出所谓桂西壮族兵丁(俍兵)征调的影子;而“全州武营弩箭经年”的说法,也许有一部分人还存有明代卫所记忆,因为明代全州守御千户所在桂北地区的影响极大,至今全州、灌阳、兴安等地不少姓氏说自己祖先来自卫所兵丁⑪。不管是受其他族群影响还是自己的历史记忆,都可以看出龙脊壮人并没有脱离桂北壮人传说的基本套路⑫。此中所述其祖先向潘姓瑶人买置山田,说明原先的主人正是瑶人。今天龙脊周边的瑶族仍然大大多过壮族。

1980年代新修龙脊《马城寨廖氏宗支》又添加了不少新的内容:

我始祖于海外而来,幸得莫一大王制止狂风大浪,带我始祖飘洋渡海,来到山东省东昌府长德街大巷口人氏,廖广道、廖广元、廖广兴三兄弟于闲神王二年二月初一离开山东,来到广西庆远府思恩县南丹州金兰乡。洪武二年大房广道北上移居全州弩箭……世邦之妣育下友直、友顺、友义、友荣、友孝、友才、友谅七子。友才之妣韦氏育尔瑚、尔玑,居溶江,尔宁、尔瑷(授正九品官)。(略,后有世系图,并略)[6]249

开头所谓“飘洋渡海”的故事很明显是抄袭瑶族《过山榜》的写法,把盘王换成了莫一大王。但该谱的新颖之处是在乾嘉以后原谱的基础上重构了一个较完整的世系。族谱把前引文书中四甲征管人廖尔瑚编了进去,我们不知是否真实,则至少说明廖氏在继续构建自己的优势地位。很可能龙脊壮人最早是由明代桂西调入此地防守的俍兵演变而来,所以他们在当地的政治格局中略占有优势地位,他们当中能够出廖尔瑚、尔瑷、廖承翰等读书人或与官府打交道的人,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龙脊乡廖氏家谱》所记录的祖源记忆至今在平安寨、廖家寨和金竹寨等村寨廖姓中广为流传。不只是廖姓,其他各姓在资源分享和竞争的过程中,通过重构祖源记忆建构起“庆远南丹”这一祖先家园符号,而龙脊周边的潘姓瑶族在稍晚时期也声称自己的祖先来自南丹。几年前,他们还联合起来搞了一个始祖墓[7]42。而壮族也有共享“漂洋过海”等传说,显示出族群间的联合是一个长期进行的过程。

三、族群内部联合与区分的背景分析

这种各族群联合格局的形成其实是一个渐进而又漫长的过程,一直持续到今天。先是有小范围的联合,再扩展到大范围联合,在此过程中不断改造自己的文化结构,在祖先来源传说上趋同。但是由于语言、习俗、祖记忆的某些不同以及资源竞争的需要,在联合的同时还能明显看到族群之间的区分。

村寨的联合与日常生产合作如水利的使用⑬以及对外部纠纷的处理相关,并越到晚清,越与与对付外来人口以及内部的治安相对恶化有关。

龙脊十三寨可能因为乾隆年间与官衙(原和平乡,2015年再改为龙脊镇)人的夫役承担问题而最先联合起来。两地据说在乾隆四十八年(1783)立有合同,因为龙脊户少民贫,官衙要承担主要夫役,龙脊只承担大役的帮衬角色:“立分夫马差使人,系官衙、龙脊共团,兹分各有差使。但遇文武来往,需用小夫,毋挂龙脊当护送。实系提宪大人巡阅,应当帮夫,预备猪只、柴火、松毛、挑运石灰等项,并历年办理文武贡茶诸项,并修理塘房各处。其余官衙诸项,照旧例承办,勿干上半团之事[4]153。”从那时起,一直到咸丰年间,此事都在不断被提及和重述。其中道光十七年(1837)龙脊各寨曾被买得官衙瑶僮夫役田的灵川县监生李怀秀告至官府,说龙脊不承担夫役是“抗夫”行为。此案前后拖了一年多,可能最后还是以龙脊胜利[4]162-163。但此后一直还有纠纷,所以咸丰十一年龙胜理苗分府捐款给龙脊使其收获利息,以解决夫役事,龙脊又重新刊刻了夫役章程[4]155-156。这个事件可能加速了龙脊各村寨内部的联合。

龙脊在周边瑶壮地区的优势地位还来源于他们对一些神灵的运用及修建庙宇,这在当地比较少见并出现时间较早,最典型的是壮族村寨对广福侯王的修庙祭祀,涵盖了由十三寨组成的上中下三甲(龙脊十三寨约在清嘉庆初年被分为上、中、下三甲),据说至迟自乾隆丙辰年(公元1796,其实应该嘉庆元年)就已经立庙祭祀,虽然有过数次迁移,但一直在壮族村寨之中[4]169。

广福王在整个桂林的影响都非常大,得到官府的承认,属于国家正祀⑭;有学者推测,当初龙脊十三寨可能有一个共同的“本庙”,整个龙脊十三寨有一个共同的祭祀圈[8]64。龙脊各寨能够运用国家话语,并以立庙的方式联结村寨,说明他们希望在村落竞争中占有优势,因为周边金坑等地瑶人此时还没有修庙尤其是规模较大庙宇的举动。龙脊壮人的族群区分还体现在对瑶人的态度上。当地有碑云:

(前略)因于正月二十六日齐众捕获贼头潘学光、潘□宝、侯光□、潘金仁、潘弟□五名,供出侯仁飞、侯光□、潘弟害、瑶贼潘老四、潘□保、潘老金、潘法全、□□、潘法□……送官究治。因各贼之亲房哀求各自戒禁,以后再不敢为匪,情愿书立犯约,交与众等收据,倘后不遵,…任由众等将我家门房族一并送官领罪。

道光二年岁次壬午正月十八日龙脊众立[4]60-61

随着更多的外来人口也进入山区,出于族群的区分和资源竞争,同时与国家当时整体的形势需要,金坑及周边瑶人也组织了联合瑶团,在地方事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后包括龙脊和周边地区的桂北山区经济进一步发展,比如至迟在嘉庆年间龙脊的桐油和茶叶很有名,光茶叶就被官府征用千余斤[4]154-155。同治二年(1863),《兴安龙胜联合瑶团禁约碑》就规定“地方凡有大小事务者,必要报明瑶团头甲”来处理,后面开列的村寨包括金坑、孟山、潘内、矮岭、黄落、马堤、大塘、水银、白面等兴安、龙胜各地瑶村[9]90-94。瑶团联合及其与僮人分野的格局大约在同治年间得到强化,一直影响到民国以后的地方权势状态和区域联合趋势,给地方政治造成很大影响。

四、结 语

本文简要梳理了宋明以来朝廷在岭南边疆之地龙脊设置象征性的管理机构之后国家与地方、山区族群关系的变迁过程。从宋代设置桑江寨之后,整个龙胜包括龙脊地区可以说没有能够脱离王朝治策的影响,但是反映其自身变迁和族群本身的声音一直缺席。乾隆初年“苗乱”的平定,为国家进一步深入山区提供了机会,而我们也借此看到此前各种设置的缓慢演变过程,即从名义上的管辖到具体民政系统的设置,从军事为主的设置到健全行政机构的演变。明清时期隘堡的设立实质上为外来人口借着国家名义进入瑶人地区开辟了道路。清代道光尤其光绪年间以后,传统的瑶僮区域也不断出现学校和读书人,在重述祖先的故事的时候,这些掌握文字者就把自己家族的历史与国家历史联系起来,这就是隘堡系统中俍兵征调历史的再现⑮。与此同时,随着国家赋役制度的推进和由此带来应役的纠纷,外来人口进入山区的开发,使得瑶人和僮人不断处于或联合或竞争的局面,并以同样的国家话语体系在交往,至今仍在延续。在一定程度上这就是所谓的“内地化”或“国家化”⑯,是多民族大一统国家形成的基本路径之一。

由于国家治策和族群特点不同,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其进程方式和时间节点是不一致的,梳理其具体的过程是我们了解大一统国家中多元意义的不可或缺的途径,并从而理解历史上人们鲜活的生存状态,永远是历史学的魅力之一。在龙脊社会中,家屋与头人为主的社会权力结构和不同语言习俗仍然存在,但其指称移往更边远的区域,形成一种更固化的印象,造成新的区隔,当然这种区隔仍然只是相对意义上的,尤其在桂林这种强势文化的地带。不同的族群既在创造着边界,也在模糊着边界。龙脊地区的治理与联合,很明显地说明了边缘瑶壮社会在国家、民村和外来人口的多重影响下,怎样延续和改变着自身的传统。

注释:

①学术史综述可以参见罗柳宁《族群研究综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历史学界的研究可参见历史人类学学者的相关研究,如萧凤霞,刘志伟《宗族、市场、盗寇与蛋民——明以后珠江三角洲的族群与社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3期);赵世瑜《祖先记忆、家园象征与族群历史》(《历史研究》,2006年第1期);陈春声《猺人、蜑人、山贼与土人——《正德兴宁县志》所见之明代韩江上游的族群关系》(《中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13年第4期),等。

②参见罗彩娟《从摩擦记忆到和谐相处——龙脊景区民族关系考察》(《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③参见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3《□□门·寨丁》《外国门下·猺人》。

④道光《义宁县志》卷2“关隘”。

⑤参见胡小安《族群历史的重构:清初桂林廖三事件考析》(《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权力、文化与族群关系:以桂林灵川黄柏村为例》,中国人类学民族学2012年年会论文。

⑥关于乾隆五年义宁“苗乱”的新认识,笔者拟专文予以探讨。

因了一个“怹”,因了满目深情跃然的“怹”,那篇貌似寻常的怀念师长的文章不再寻常,而那个“怹”——常驻于心上的他,一个与“您”同样厚重的字眼,成为牢牢攫住我心的罗盘。

⑦上列各隘口在今广西龙胜、灵川、临桂、兴安、资源、三江等县和湖南城步、通道等县境内。

⑧本文史料中的“猺、獞”均改为“瑶、僮”,而论述中则以“壮”表示。

⑨参见黄钰《龙脊壮族社会文化调查》(《广西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李富强《壮族的寨老制及其蜕变》(《广西民族研究》,1993年第1期);刘建平《壮族“头人”制度研究》(《广西民族研究》,1994年第1期);塚田诚之《广西龙胜县壮族“寨老”之历史研究》(《首届中国与东南亚民族论坛论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符广华《壮族乡约制度功能研究:以龙脊十三寨为例》(《广西民族研究》,2005年第1期);李小文《国家制度与地方传统:明清时期桂西的基层行政制度与社会治理》第7章第3节,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⑩这一时期有很多碑刻记载,如《潘内寨乡约碑》(道光十八年)、《龙脊乡规碑》(道光二十七年)、《龙脊地方禁约碑稿》《龙胜柒团禁约简记》(道光至光绪年间)等等,分别载于《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文契约资料集》,第150-178页。

⑪参见何明宏《灌阳姓氏通书》,灌阳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编,1993年。

⑫参见胡小安《族群记忆与区域历史:桂林地区“南丹土兵后裔”传说解析》(《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⑭参见胡小安《广福王信仰与桂林地域文化的建构》(《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⑮参见胡小安《祖先记忆与区域历史:桂林地区“南丹土兵后裔”传说解析》(《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⑯参见杨志强《“国家化”视野下的这个西南地域与民族社会——以古苗疆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陈征平,刘鸿燕《论历史上皇朝中央对西南边疆社会的内地化经略》(《思想战线》,2012年第2期);张萍《边疆内地化背景下地域经济整合与社会变迁》(《民族研究》,2009年第5期);岳小国,陈红《不被整合的向心力:民族走廊国家化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等。

[1]郭立新.龙脊壮族社会的国家化历程[C]//中国西南地区历史文化与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桂林:2007.

[2]黄钰.评皇券牒集编[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

[3]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

[4]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写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文契约资料集[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88.

[5]胡小安.制度与秩序:明清时期壮族“佃农化”问题刍议[C]//中国人类学民族学2013年年会论文集,兰州:2013.

[6]李富强.现代背景下的乡土重构:广西平安寨经济与社会变迁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8.

[7]郭立新.天上人间——广西龙胜龙脊壮族文化考察札记[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

[8]李富强.现代背景下的乡土重构:广西平安寨经济与社会变迁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9]黄钰.瑶族石刻录[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

The Development of Mountain Area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Ethnic Groups:A Case Study on the History of Longji Area in Longsheng County sinc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HU Xiao-an,LI Bing-lin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Nanning Guangxi 530006)

Based upon the analysis of the vicissitude of the ethnic relation and structure in the Longji area since Song-Ming dynasty,it points out that the main cause for the national structure in Longji area is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defending and governing border area to inland-changing shared with the successive dynasties.At the same time,the alliance and conflict among ethnic groups were an expression of the frontier policies of centre government and of survival strategies of ethnic groups,on which a research will be helpful for both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nationalization of the Lingnan Area and the reflection of the micro-history of the structure of the multi-national unification in China.

ethnic groups;Longji area;national identity;historical construction

K281

A

1673—8861(2017)02—0012—06

[责任编辑]肖 晶

2016-12-01

胡小安(1973-),男,苗族,湖南城步人,广西民族大学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岭南与西南地区民族历史文化,历史人类学。

2013年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3JZD038)、2014年广西民族大学民族中心项目(2014NS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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