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检察组织结构比较研究与启示
2017-03-07彭胜坤
湖北社会科学 2017年1期
彭胜坤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中外检察组织结构比较研究与启示
彭胜坤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检察组织结构本质上反映检察组织的权力结构,在检察制度建构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世界各国检察组织的纵向层级结构、横向部门结构均呈现多样性特征,这其中既有制度因素,也有非制度原因,最终源于政治体制和基本国情的综合考量。世界上没有普适性的也没有绝对优越的检察组织结构,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信与自觉,在司法改革中进一步增强检察组织设置的科学性,注重其独立性和专业化。
检察组织;指令权;部门化;独立性;比较考察
作为行使国家检察权的组织载体和从事检察活动的主体,检察组织在各国法律实践中现实地存在着。检察组织有整体与具体之分,整体检察组织指各个特定的检察院,具体检察组织则为检察院内履行各项具体职能、从事各项检察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检察组织结构是构成检察组织的各要素按照一定的方式组合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其本质上反映了检察组织的权力结构,表征了检察组织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方式,内容包括纵向层级结构、横向部门结构和组织管理体制。检察组织结构决定检察组织功能,在检察制度建构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历来是检察改革的重点。本文对法国、德国、意大利、美国、英国、①英国的检察制度存在三种体制:属于英美法系的英格兰、威尔士体制,属于大陆法系的苏格兰体制和类似于英美法系的北爱尔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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