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7-03-05邵亮
商情 2016年44期
邵亮
【摘要】完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是确保中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迫切要求之一,上市公司虚假信息陈述从本质上讲是上市公司违反诚信义务的表现,它指上市公司或相关利益强势主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提交或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含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记载,进而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利益,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的一种违法行为。
【关键词】上市公司 虚假信息陈述 民事赔偿责任
一、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证券主管机关的管理规则及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或向证券主管部门或自律机构提交申报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的总称。信息披露的提法源于英国。十九世纪中叶以前,英国金融界欺诈泛滥,公司投资者血本无归的现象多有发生。 信息披露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提供了必要的信息,信息披露制度则为保护投资者,防止欺诈,规范公司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从而最终为实现社会资本的有效配置,维护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概念
所谓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与流通过程各个环节中,依法将与其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信息予以公开,以供投资者作为证券投资判断依据的行为,有关其制度称信息披露制度或公示披露制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