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审大会的刑法追溯
2017-03-02陈楠
山东青年 2016年11期
关键词:惩罚
陈楠
摘要:
公审大会是我国一个独特的司法政策,虽然近年来饱受批评,但在一些地区仍不断出现。在审视这种“示众式执法”形式的前提下,本文从刑法学的视角,对公审大会的产生发展进行追溯,使我们能清晰看到公审大会所体现的中国法文化和现代法治精神的交织与碰撞,并反思在当代法治背景下的公审大会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价值。
关键词:公审大会;刑法;犯罪;惩罚
公审大会是指在特定的公众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参加的司法审判活动。通过公开宣判犯罪分子的罪行,起到教育广大人民并威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作用。追溯公审大会的历史,可以发现公审大会由公捕、公审和公判三项活动组成。
过去若干年,人们对于公审大会已经颇多反省,最高司法当局也明令禁止,但却遗风犹在。本文从刑法学的角度去梳理公审大会的发展脉络,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身影与现代法治精神尤其是刑法理念的交织与碰撞。其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示众
追溯公审大会的历史渊源,可以发现他与中国古代的耻辱刑和刑罚的公开示众具有一脉相承性,体现了古代刑罚报复和刑罚威吓的思想。古代刑法的处罚目的,不仅在于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和生命,还要通过耻辱刑和刑罚的公开示众来羞辱罪犯的人格,从而达到治理社会和维护秩序的刑罚目的。中国古代刑法精神的核心是礼与法的融合,“礼”是法的精神所在,因此对罪犯实施公开羞辱的惩罚,比单纯的肉体惩罚显得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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