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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的当代挑战与应对

2017-02-28曾建平邹平林

关键词:伦理子女家庭

曾建平,邹平林

(1.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吉安343009;2.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孝的当代挑战与应对

曾建平1,邹平林2

(1.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吉安343009;2.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孝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核心与基础,在中国传统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赡养老人、延续家族生命与文化、和谐家庭人际关系、稳定社会伦理秩序、涵养个体道德人格、安顿个体生命价值等一系列重要功能。但随着社会生活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迁,孝在当代中国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由于传统世界观解释系统的崩解以及随之而来的人们的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的深刻变化,人们的心智与孝实际上处于一种相互外在的关系之中,从而使得人们即使在抽象理智层面上承认孝在当代的家庭及社会生活中仍有其重要的功能与价值,但在实际的生活中却又难以按照孝的原则和要求来行动;由于家庭结构以及家庭生活方式的深刻变迁,那些有利于培育孝意识的环境、条件和氛围日益缺失,从而使得人们的孝意识难以得到有效培育而日益弱化;由于知识技能、信息资讯以及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快速更新客观上不断地制造着代际之间的距离、隔阂与冲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人们践行孝道的难度;由于生活成本上升、竞争压力增加以及生活意义匮乏等原因,不仅人们的行孝成本增加,而且人们的行孝意识事实上也不断弱化。只有对以上几个方面作出深刻的批判性分析,才能有效地应对孝在当代中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从而有效地培育和增进人们的孝意识、孝行为,使孝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孝;孝意识;孝行为;行孝成本;生命态度

孝文化不仅在中国源远流长,而且也具有超越时代的普遍性价值。在当代中国,孝遭遇到了一系列的挑战,这种挑战并非来自人们对孝之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否定与拒斥,而是人们尽管在抽象理智层面上肯定了孝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却又难以按照孝所应有的要求去行动。只有对此作出深刻的批判性分析,才有可能对孝在当代中国所遭遇的挑战作出积极的应对。

一、孝在当代中国所遭遇到的实质性挑战

晚清以来西方入侵所导致的深重民族危机,曾激起了人们尤其是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激烈批判。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典型的伦理本位文化,故而文化批判的矛头自然也就进一步指向了伦理。陈独秀曾无不痛切地指出:“继今以后,国人所怀疑莫决者,当为伦理问题。此而不能觉悟,则前之所谓觉悟者,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惝恍迷离之境。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1]179孝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基础与核心,故而对伦理的批判又进一步具体化为对传统孝文化观念的批判,其中当数吴虞的批判最为著名,最为典型,也最为全面,吴虞也因此而被胡适称赞为“‘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在吴虞看来,中国传统的孝道维护家族本位,助长专制统治,并从而贬损个体的人格尊严,“孝字的大作用”就是“以家族的基础为国家的基础”,使人民“无独立之自由,终不能脱离宗法社会,进而出于家族圈以外”,从而“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大工厂’”[2]173。

然而,自晚清以来人们对传统孝文化观念的激进批判虽对其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但绝非孝在当代中国所遭遇到的实质性挑战,就是说,绝非孝在当代中国所遭遇到的挑战的实质性内涵。换句话说,这些激进批判并未促使人们真正地否定孝之于当代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这主要是因为,尽管中国传统的孝文化观念有其不可否认的局限性与弊端,尤其是当其被封建专制所利用时,这些局限性与弊端就更加明显而突出。但孝文化同时又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某些具有必然性的本质需要,因而又确有其超越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的普适性价值。正因如此,如果人们只是因其在特定时期所具有的局限性与弊端而完全否定孝在一般意义上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那么,这种批判就必然因其偏颇而难以令人信服。而晚清以来人们对孝文化观念所作的批判,恰恰就是这样一些由特定历史时期的民族危机所激发出来而难免过于敏感、过于激进的偏颇批判。这些批判几乎是以当时被无条件地认作为“先进”的西方文化价值观念为标准,来评判和指责中国传统孝文化,其所选定的批判对象也就往往侧重于孝在特定时期和特定条件下被封建宗法专制政治化并扭曲了的极端形态,较少从义理的角度来厘清传统孝文化观念本身所固有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往往不加区别地将孝文化整体上都视作封建糟粕而激进地予以抛弃。这种偏颇和激进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发展到了极端,一切传统的东西都被贴上“封建”、“落后”的标签而遭到了普遍的抛弃和野蛮的破坏。尽管它表面上不再以西方文化价值观念而是以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念作为“先进”的标准,但其所体现出来的自晚清以来就不断滋长起来的文化自卑与文化失衡心理,却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一方面,随着深重而迫在眉睫的民族危机的解除,以及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蒸蒸日上,人们逐渐能以一种比较平和的心态来对待自身的传统文化,从而也就逐渐能以一种比较平和的心态来对待传统的孝文化观念,也就能够相对公允地看到传统孝文化观念自身所固有的普遍性价值,亦即相对公允地看到孝文化观念在当代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另一方面,孝意识在当代中国事实上的不断弱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不可忽视的社会伦理后果,再加上孝文化观念作为一种悠久而深厚的历史积淀所具有的强大文化惯性,人们日益感觉到孝在当代中国,不仅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而且有其紧迫性。由此可见,孝在当代中国所遭遇到的实质性挑战,并非人们对孝之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否定与拒斥。

那么,孝在当代中国所遭遇到的真正挑战或实质性挑战到底是什么呢?本文认为这一实质性的挑战乃是,人们尽管在抽象理智层面上肯定了孝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在现实生活的具体实践中却又难以按照孝所应有的要求去行动。而导致人们在肯定孝之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同时又难以在生活实践中真正落实孝行这一悖论的,又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世界观、生命体验以及自我理解方式的深刻变化,使人们的心智与孝实际上处于一种相互外在的关系之中;第二,家庭结构以及家庭生活方式的深刻变迁,使得那些有利于培育孝意识的环境、条件和氛围日益缺失;第三,知识技能、信息资讯,以及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快速更新,不断制造着代际之间的距离、隔阂与冲突,并从而增加了人们行孝的难度;第四,生活成本上升、竞争压力增加,以及生活意义匮乏等,既增加了人们的行孝成本,又弱化了人们的行孝动机。

二、孝在世界观、生命体验以及自我理解方面遭遇到的挑战及其应对

撇开人们在特定时期为博取名声和社会政治地位等外在功利性目的不论,孝心和孝行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动因,一是亲子间长相厮守而形成的亲情依恋,一是“报本返始”的感恩意识。但中国传统的孝又不仅仅是这种亲情依恋和感恩意识,或者说,亲情依恋和感恩意识要转化为传统意义上的孝,还需要有一种实体性的形而上学伦理世界观背景的支撑与形塑。根据这种世界观,第一,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大化流行的整体性生命实体,生命的创化流行构成了这个世界内在的实体性伦理目的;第二,人与万物同受天地覆载之恩泽孕育而生,且与天地万物共处一种相互联系的生命网络之中,天地万物都是人的生命得以存在和延续的助益性条件,而人的个体生命则根源于其父母先祖;第三,在对自身生命根源的这种回溯中,个体获得了其在作为生命实体的世界整体中的恰当定位,并通过对父母先祖之血脉与志事的延续与传承,通过“赞天地之化育”这样一种积极的生命进取,获得了其生命的完成与意义的安顿;因此第四,对父母先祖乃至天地万物的感恩、敬畏与追怀,就成为了人之为人的基本生命情态,这种感恩、敬畏与追怀一方面内化为孝心,另一方面外化为孝行。

由此可见,对于传统中国人而言,孝的核心就是感恩与报恩,亲情依恋也要经由这种感恩意识才能转化为孝。但这种感恩与报恩主要不是一种外在的功利“交换”,而是一种具有形上意义的内在生命体验、自我理解与意义安顿。因此,孝不仅仅局限于对在世父母的事奉与敬养,在不同的时空向度上,孝有不同的对象与方式。往前回溯,孝的对象是死去之先祖,其方式是对先祖的缅怀、崇敬与祭祀,而这恰恰是孝的原初含义,所谓“奉孝思先”(《尚书·太甲上》),所谓“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礼记·中庸》),体现的都是这种对先祖的缅怀与崇敬。向外扩展,孝的对象是天地及父母之外的其他长者,对天地尽孝的最为直接的方式是对天地的祭祀,以感天地生生之德,更为间接但同时也更为积极的方式是“赞天地之化育”,以报天地生生之恩;对父母之外的长者尽孝,就是对他们的尊重与爱戴。往后延展,孝意味着繁衍子孙,也可扩展为对所有晚辈的关怀与爱护,以续父母先祖之血脉与精神生命,以尽天地生生之大德,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从社会文化生命的向度来看,孝还可扩展为对圣贤和君师的敬仰与事奉,因为圣贤与君师开启了人类生命的文化秩序向度,故“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记·礼三本》)。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的孝观念,涵盖了宇宙生命本体的目的论、在生命绵延的大化流行中定位并安顿自我的生命体悟,以及“赞天地之化育”的生命敬畏与进取等更为深层的人文意蕴。唯有洞察到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以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经·开宗明义章》)这样的伦理文化执念,才能理解“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以及“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矣”(《论语·学而》)等伦理命题的内在逻辑,从而也才能正确估量孝在中国传统社会生活和文化生命中的地位与份量。

然而,随着孝观念得以从中孕育而出的这种实体性的形而上学伦理世界观,以及由此决定的人们的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方式的衰落与失效,孝在当代中国也就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①从世界观以及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方式的角度来,孝所遭遇的挑战实质上是一种“现代性”挑战,但由于中国实际上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亦即在“当代”,其“现代性”才获得了真正广泛而深刻的历史性展开与呈现。因此,孝所遭遇的“现代性”挑战,在就中国而论的时间维度上也就展现为当代挑战。。

与传统中国人持有并安于其中的实体性的形而上学伦理世界观不同,在当代中国人的世界图景中,缺乏一种整体性的普遍原则和内在的伦理目的,因而可以说是一种充满矛盾的碎片化世界图式②这当然是就整体的时代精神和文化氛围而言,并非是说每个传统中国人都自觉地持有那样一种实体性的形而上学伦理世界观,而每个当代中国人就都持这样一种碎片化的世界观方式。。这个世界虽然在形式上仍被看作一个整体,但由于缺乏一种整体性普遍原则或内在的伦理目的,因而本质上只是一个无目的朝向的机械集合体。在这个机械集合体中,一方面是自然物理世界的因果必然性,另一方面则是人类生活世界的主观性与偶然性。虽然世界上存在着不同于单纯“物质”的“生命”,但连同人的生命在内,又都被归结为一种缺乏内在目的因而是盲目而偶然的自然生物现象。关于这种生命现象以及在生命中展现出来的精神现象,人们要么将其排斥于反思与解释之外,要么将其归结为某种不可言说的神秘。虽然在抽象理智或“知识”层面上,人们承认人与天地万物之间有某种外在联系,但在最内在而切己的情感或心智层面上,人们却又以原子化的个体自我为中心,拒绝承认和接受自我与他人及天地万物之间有某种情感的、精神的或目的论的伦理联系。因此,人始终被看作是一个个偶然的、孤独的和不可理解的原子式个体,亦即一个个不知什么原因而偶然“出现在世界中的一个实体”[3]348。这种原子化的自我理解方式,使得人们难以在普遍的生命联系中以及在生命的传承与延续中获得其自我生命的定位与安顿。换句话说,现代人由于固执于抽象的主体自我意识,难以达到对世界或社会生活的一种实体性的伦理把握,或者说,难以开启一种将世界看作有其内在目的的伦理实体这样一种人文想象,从而也就难以在这种实体性的伦理生活中获得生命的定位与意义的安顿,并因此而困守于有死之个体的有限性与虚无性之中。进一步而言,又因为这种有限性与虚无性,人们的心智普遍地倾向于私利的获取和个体的享受,试图以此来填满或逃避这种有限性与虚无性。这多少可看作是一种末世主义的生命情态。

总之,由于缺乏一种整体性的目的论伦理观照,当代中国人的世界观、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本质上是无精神的。精神是“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4]173,而困守于原子式个体自我意识的当代中国人,却难以在情感上将个体化的自我与普遍性的伦理共体真正内在地关联起来,亦即难以在普遍性的伦理生活中理解、定位并安顿自我。正如有学者指出,现代中国伦理发展和道德建设所面临的最为深刻的危机性变化,就是“‘伦’的传统的消解和伦理实体的退隐”[5]。由于这种无精神的世界观、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方式,当代中国人的心智与孝实际上处于一种相互外在的关系之中。这就是说,被抽象的现代主体意识所框限的当代中国人,难以在对自我根源的回溯中,在“报本返始”的感恩意识和报恩行动中,在一种超越个体之上的生命之传承与绵延中,一句话,在孝心和孝行中,来理解和安顿个体自我的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因此,当代中国人虽然在抽象理智层面上能够认肯孝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当孝与个体自我的利益及享受发生矛盾冲突时,它就往往被看作一种外在的要求而非生命的内在规定或内在需要而予以抛弃,也就难以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按照孝的要求去行动。

就这个层面而言,孝之所以会在当代中国遭遇这样一种尴尬,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的孝观念确实未能充分地肯认个体生命的合理价值地位,它是以某种整体的生命绵延为目的,以家庭或家族为目的,而不是以个体为目的,个体还没有从这种伦理实体中独立出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受抽象而片面的现代主体意识影响的当代中国人,在批判、拒斥和反抗伦理实体对个体的这种压制时却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干脆抛弃了生命生活中的实体性伦理因素而拥抱那偶然的、孤立的原子式个体。因此,应对孝在当代中国遭遇到的这个层面上的挑战,也就应当从这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应当结合时代精神来更新孝的价值基础,即在保有其合理的实体性因素的同时,将个体的自由、平等这一主体性因素纳入进来,亦即在自由、平等的原则基础上重建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伦理关系或亲子间的慈孝关系①由于亲子关系显然不同于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家庭伦理关系或亲子关系的自由、平等就更为特殊而复杂,因而也就需要更为深入的专门研究。。另一方面,必须对当代中国人所持有的这种抽象而片面的世界观、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方式展开系统而深入的批判,同时阐明孝所具有的实体性因素对于个体生命之安顿的重要意义和内在价值。但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6]591,当代中国人在世界观、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方面的这种抽象性,有其深刻的现实社会生活根源。因此,对抽象观念的批判,也应指向并落实于对现实社会生活的批判与改造。

三、家庭结构以及家庭生活方式的深刻变迁给孝带来的挑战及其应对

孝当然不是人所固有的天性,而是后天教化培育出来的人文素养,“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孝意识的培育当然也应有其相应的环境、条件和氛围,但随着当代中国家庭结构以及家庭与社会之关系模式的深刻变迁,那些有利于孝意识之培育的环境、条件和氛围也正日益缺失。

在传统的实体性的形而上学伦理世界观已经衰落了的现代社会,或许只有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依恋才能作为孝意识最为主要的基础了。而这种亲情依恋只有在一种共同的家庭生活中才能培育出来,因此,家庭、家庭生活以及在共同的家庭生活中培育出来的亲情之依恋,就成为孝意识培育的最为主要的环境、条件与氛围。诚如黑格尔所言,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实体,在这一伦理实体中,人们不是作为独立的个人而是作为相互依存的家庭成员存在,正是在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中生发出家庭成员之间的爱与亲情,所以家庭“以爱为其规定”[4]175。

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就是慈爱,而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则主要是依恋,这种依恋是孝意识的潜在要素,当子女意识到对父母的这种依恋并将这种依恋转换成对父母的回馈与感恩意识时,这种依恋才转换成了孝意识。因此,子女对父母的孝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他有对父母的依恋,二是他能够转换立场而将这种依恋转换成对父母的回馈与感恩。而对父母的依恋以及将这种依恋转换成对父母的回馈与感恩,又往往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子女在共同的家庭生活中与父母长相厮守,二是在这种长相厮守中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爱。因为爱就是相互的依存关系,“所谓爱,一般说来,就是意识到我和别一个人的统一,……并且知道自己是同别一个人以及别一个人同自己之间的统一”[4]175。就此而言,孟子的这句话“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孟子·尽心上》),还不足以充分地解释孝,因为孩童爱其亲并将这种爱转化为孝的前提是与父母的共同生活以及对父母之慈爱的感受。当然,对孟子来说,这个隐含着的前提无须明言,因为在传统社会的大家庭生活中,子女一般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况且在传统社会中,孝是一种整体性的伦理精神和文化氛围。

但在当代中国,由于家庭结构以及家庭生活方式的深刻变迁,子女与父母的共同生活以及相互之间在这种共同生活中培育起来的亲情依恋,远不是当然的,从而子女将这种亲情依恋转化为对父母的孝顺也远不是当然的。

首先,从家庭结构来看,几代人共同生活的大家庭或联合家庭已十分罕见,最常见的是由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现也日益以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为主。由不是连续的两代人组成的隔代家庭、子女长大后相继分离出去的空巢家庭、不生育子女的所谓“丁克家庭”、子女只与父母中的一方共同生活的单亲家庭,以及由一个人单独生活的所谓单身家庭等非传统家庭形态日益增多。核心家庭虽然是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但与传统大家庭相比,缺少一种父辈行孝对子女晚辈的榜样示范。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一般不缺少关怀,相反,可能会得到父母及祖父母的过分溺爱,但这种过分的溺爱很可能妨碍子女的立场转换,使得孩子只习惯于被关爱而不懂得关爱他人,从而可能妨碍子女将其对父母祖辈的亲情依恋转化为对父母祖辈的感恩与孝顺。隔代家庭同样不利于子女孝意识的培育,一方面,子女与父母缺乏长相厮守的条件以及通过与父母长相厮守而形成的亲情依恋;另一方面,子女感受不到父母与其父辈之间的亲情依恋以及父母对其父辈的尊敬与孝顺。空巢家庭由于子女与父母长期不生活在一起,其亲情依恋以及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也就可能会相应弱化。丁克家庭及单身家庭中的人们,由于不生育子女亦即不为人父母,他们就错失了一种通过子女向父母的角色转换来体会自己父母的慈爱与艰辛的机会,从而可能较少有一种将亲情依恋转化为对父母之孝顺的感恩意识。单亲家庭的问题可能会更严重,一方面,由于缺失了父母双方中的一方,所以其家庭亲情之爱可能是残缺的,子女或因缺失母爱而弱化其细腻的同情、关爱之能力,或因缺失父爱而弱化其安全感与阳刚之气;另一方面,父亲或母亲可能由于缺失同伴的爱与分担,或出于对子女的补偿心理,而将过多的注意力、感情甚至依赖倾注在子女身上,可能会对子女造成过大负担而使其产生逃避甚至叛逆心理,从而也就不利于健全之亲情的培育与转化。

其次,从家庭生活方式来看,父母的工作方式、子女受教育的方式,以及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交往方式,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着家庭成员之间真正有效的交往与沟通。当代中国的很多家庭,一方面,父母要么外出务工,要么全天候地忙于工作,工作之余还可能忙于各种应酬,而子女则从小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甚至送到较远的学校寄宿,回到家也可能忙于繁重的学习,这样一来,一家人真正在一起相互磨合、相互沟通的时间实际上很少;另一方面,即使有的家庭有条件一家人经常共处,但在共处时,人们很可能各自泡在电视、电脑、手机上看节目、聊天、玩游戏,从而使得形式上共处的一家人,实际上却很少有真正的心灵交流与情感互动。这样一来,家人之间往往只有一些经济上、物质上和空间上的外在联系,较少有情感上、精神上和心灵上的内在互动。家人之间关系的这种松散化、外在化,当然不利于亲情依恋的培育与巩固,从而也就不利于孝意识的培育与强化。

应对孝在这一方面所遭遇的挑战,一方面固然要通过社会生活本身的合理化来减少家庭结构以及家庭生活方式的畸变,例如,通过改变城乡二元对立结构来减少农村留守家庭数量,通过优化工作方式来增加一家人共处的时间,等等。但目前更为重要的,则是父母自身观念和行为的改变。父母不应只是单方地要求子女要有孝心,也应当认识到孝意识的培育是以相互之间的亲情依恋为基础的,而亲情感的培育则需要一家人真正的共处与实质性的沟通,需要父母自身真诚的付出。同时,父母也应认识到,应当给子女正确的教育与引导,既不能对子女不闻不问,也不应对子女倾注太多的依赖和期待以及给子女过分的溺爱,以免给子女造成过重的情感和心理负担,以及弱化子女将被关爱转化为关爱他人的能力。与子女相处以及对子女的教育,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也是一种艺术,父母应当加强这方面的自我学习与修养。为此,可以考虑由一些社会组织提供有关亲子关系处理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四、社会快速更新导致的代沟扩大给孝带来的挑战及其应对

前文已经指出,由于时代精神的更新,人们日益看重个体的自由以及人际关系的平等,从而不再像传统社会那样无条件地服从父母祖辈的权威,其对父母祖辈的孝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在情感上和理智上对父母的认可。但由于知识技能、信息资讯,以及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等各方面的快速更新,代际之间的距离不断扩大,隔阂与冲突不断加剧,子女在情感和理智上对父母祖辈的认可度有不断下降的趋势,从而对父母祖辈的孝敬意识也就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老人或父母祖辈之所以得到尊敬与孝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所固有的、被赋予的权威,而这种权威一方面来自于封建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农耕文明时代人们对经验的推崇。有学者指出,我国较早进入农耕时代,在农耕文明中,保证农作物得到丰收的决定性作用是“经验”,而“经验”则来自于长期的积累、世代相传,在无文字、文字不普及的时代,一个群体中经验最丰富的是老年人,因此逐渐出现了“尊老”风俗,而这也正是“孝”观念产生的根本原因[7]。然而,在当代社会,经验的效用及其作用范围日益缩减,有时甚至还起到反面的阻碍作用,代之而起的是不断更新的知识、技能、信息、资讯等。而不断更新的知识、技能、信息、资讯,又造就了一种整体的社会存在方式、社会生活方式以及整体的时代氛围,即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述的那种方式与氛围:“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6]591而这也恰恰就是当代中国社会的突出特征,知识技能、信息资讯以及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都处于快速的更新之中。

这就从两个方面导致了孝的弱化与挑战。一方面,父母祖辈的经验优势以及由此而来的权威日益弱化乃至丧失,年轻人对父母祖辈的认可度与信赖度也就不断下降,认可度与信赖度的下降客观上必然会导致孝顺意识的弱化。另一方面,年轻人比较容易适应甚至喜欢、期待这种更新,而年长者则往往倾向于固守其原有的习惯、眼光、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并且出于对年轻人的关心与爱护,往往又以自身相对陈旧的习惯、眼光、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来指导、要求、框限甚至干涉子女,这就很容易导致亲子之间的距离、隔阂、矛盾乃至冲突,从而增加了子女对父母行孝的情感和心理成本。例如,一对年轻夫妻本着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则而对家务活进行分工,或者一个年轻丈夫出于对妻子的爱而自愿为其端茶送水、关怀备至,而如果父母执一种陈旧的男尊女卑观念,并因此而指责甚至严重干涉年轻夫妻的生活,那么这种几乎每天都要发生的日常生活冲突,就必然会造成彼此感情的负担,从而导致感情的淡化、逃离与对抗,严重时甚至会迫使人们必须在孝顺父母与维持正常夫妻关系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两难选择。再例如,在选择是否生育小孩、生育几个小孩,以及如何生养、教育小孩等各个方面,年轻人与父母祖辈之间都有可能发生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当然,不仅成年成家了的年轻人可能会与父母发生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方面的冲突,甚至年轻一代的父母也可能与其未成年的子女之间发生这些方面的冲突,一开始就可能埋下亲子之间关系不和谐、感情不融洽的种子,从而也就埋下不利于子女孝意识培育的种子。

应对孝的这一挑战,也应当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思维与心态调整入手。一方面,子女应当感念父母的恩情,站在父母的立场上换位思考,理解父母因时代不同以及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客观上必然会具有的局限性,体会父母出于关心与爱护的初衷,适当抑己顺亲,耐心而有方法地与父母真诚沟通,当父母祖辈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以及行为上有所错失时,应当和颜悦色地加以委婉规劝,在态度上虽然未必做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至少也应“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论语·颜渊》),在方法上则应当“怡吾色,柔吾声;谏不从,悦复谏”(《弟子规》)。另一方面,父母也应主动顺应时代变化,不死抱着僵化的陈旧观念,尊重子女的自由与平等,自觉意识到自己的某些思想、观念和做法未必适应新的时代、生活与形势,未必对子女真正有利,坦然承认并接受自己的“过时”与“陈旧”,放手让年轻子女按照自己的思想观念去生活、去行动,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扩大自己的朋友交往圈,生活上和情感上不过分依赖子女,不给子女造成过重的时间负担、情感负担和心理负担。

五、生活成本上升、竞争压力加大以及生活意义匮乏给孝带来的挑战及其应对

在当代中国,一方面,社会生活水平的整体提升、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物价的上涨、生活必需品的日益齐全与快速更新换代,人们普遍感到生活成本在不断攀升。再加上人口老龄化以及长期计划生育的社会后果集中在这一时期显现,一个家庭要赡养多个老人,从而无论是物质上还是心理上、情感上、精神上,都直接加大了人们的行孝成本。另一方面,知识技能的更新换代、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个人无法预见和把控的社会偶然因素的日渐增多、生活成本上升以及消费主义攀比欲望膨胀所导致的人们对收入的不断加大的需求,此外还有学习、就业、职业晋升等各方面的激烈竞争,使得人们所承受的身心压力不断加大。而生活成本的上升、竞争压力的加大,本身就会使人身心疲惫,从而消解人们的生活意义。此外,资本逻辑对社会生活的强力宰制,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各方面的急剧变革,人际关系的日渐疏离与冷漠,以及传统的实体性的形而上学伦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日益向现代的主观碎片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转变,等等,也都程度不同的消解着人们的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

从发生机制来看,孝可以说是基于对生命的感恩而将对父母祖辈的亲情依恋转化为对父母的事奉与敬养的一种回馈意识与回馈行为。因此,一方面,孝心与孝行的产生要有一种对生命的热爱与感恩;另一方面,正如亲情与爱应当是一种积极、健康、平和的心态或情绪一样,孝心的产生以及孝心向孝行的转化,也需要有一种积极、健康、平和的心态。然而,由于激烈的竞争导致的身心疲惫,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的消解,人们既缺乏一种积极、健康而平和的心态,又缺乏一种基于生活意义充实基础上的生命感恩,也就难以产生对父母祖辈的真实而持久的孝心与孝行。相反,由于心态或情绪的负面化,以及生命价值的贬损和生活意义的消解,人们很可能将其转移、发泄到包括父母祖辈及子女晚辈在内的相对弱势而又无辜的群体身上。转移、发泄到父母祖辈身上,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孝。而转移、发泄到子女晚辈身上,则影响亲子感情的培育和亲子关系的合理化,从而潜在地阻碍着子女晚辈的孝意识的培育。

整体的社会生活方式、发展趋势、风气与氛围在短期内当然难以有根本性的扭转,因此,应对孝的这一挑战,较为切实可行的,仍然是个人自我心态的调整。既然当前负面心态或情绪主要是由生活成本的上升、竞争压力的加大等方面引起的,那么其调整也主要应从看待生活和竞争的态度入手。既然从主体自身的角度来看,生活意义的消解与人们看待生命和生活的方式有关,那么,重建对生命的热爱与感恩也就应当从看待生命和生活的方式调整入手。人们或许应当这样来分析、反思、追问和自我批判:除了一些客观的原因之外,是不是还有一些主观方面的错误或片面的思想观念,导致了生活成本的上升和竞争的加剧?例如,是不是一种错误的攀比心态和片面的物质主义、享乐主义观念导致了消费主义欲望的不断膨胀,并导致了生活成本的上升以及竞争和焦虑心态的加剧?是不是一种抽象而片面的自我理解或主体自我意识导致了一种自我中心、自我封闭的错误心态?是不是这种自我中心、自我封闭的错误心态导致了生活上的孤立与隔绝状态,而生活中这种实际上所处的孤立与隔绝状态又反过来强化了自我中心、自我封闭的错误心态并形成恶性循环?是不是观念上和实际生活中的这种双重的封闭与隔绝消解着我们对生命生活的丰富体验,并导致生命价值的贬损和生活意义的消解?如果跳出个体自我的狭隘框限,走出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错误执念,以开放的心态展开与他人的广泛而真诚的交往与沟通,以积极的心态奉献自己、帮助他人,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生活中的利益得失,不断丰富自己的兴趣爱好,不断提升自身的品味与境界,生命生活会不会呈现出另一番更明亮、绚丽的面貌与风景呢?生命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会不会因此而体现出来、丰富起来呢?

如果能对以上问题作出真诚的反思,或许我们就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或许就能使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我们的生命体验和自我理解朝着一个健康合理的方向得到更新与重建,从而积极、乐观而平和的生命态度或许会促进我们的孝心与孝行,而积极的孝行实践或许又能反过来优化我们的生命情态与生活心态。

[1]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M]//陈独秀文集: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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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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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文红]

B82-0

A

1001-4799(2017)03-0007-07

2016-11-0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167050

曾建平(1967-),男,江西新干人,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邹平林(1978-),男,江西抚州人,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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