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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制度定位与政策完善

2017-02-24何文炯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4期

何文炯

(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大病保险制度定位与政策完善

何文炯

(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自从试点以来,大病保险一直颇受争议。2015年,国务院已经将其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医疗保险制度。本文分析了大病保险的困惑,从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的角度,重新理解大病保险的政策目标。认为仅仅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架构的合理性和制度运行的效率来考量,难以为大病保险找到令人信服的学理和实践依据,而应该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培育商业保险机构医疗保险经办能力的目标,理解大病保险的意义。据此建议:明确大病保险为补充性医疗保险,明确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大病保险的举办主体,建立稳定持续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适时扩大大病保险覆盖范围。

大病保险;政策目标;制度定位;补充性医疗保险

从2015年开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已经成为一项全国性的医疗保险制度。然而,迄今为止,依然还有部分地区尚未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在已经实施大病保险的地区,也面临诸多技术性困难*何文炯:《大病保险辨析》,《中国医疗保险》2014年第7期。,推进情况不如预期。症结何在?值得深究。鉴于国务院已经明确要求各地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笔者基于学理分析和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广东、福建、四川、湖北、江苏等地的调查研究,尤其是与大病保险参保者、政府官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重新理解大病保险的政策目标,从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的角度,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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