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航防相撞之协调工作
2017-02-14刘杰成
科技与创新 2016年21期
刘杰成
摘 要:介绍了军民航管制员的工作职责、特性专长、系统地位与协调机制等的异同,分析了造成协调障碍的原因,有针对性提出了如何提高协调效率和效益建议措施,从而促进军民航管制部门协调的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飞行冲突;协调机制;空管安全;飞行管制员
中图分类号:V35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6.21.054
军民航防相撞工作是空管安全保障中的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空中飞行形势瞬息万变,管制部门要落实好该项工作,依照纲领性的工作要求,并通过双方不断协调完成任务。对军民航空中飞行冲突的调配,是在拟定保障方案采取飞行前预先调配的基础上,实时通过地面协调完成的。但在协调工作过程中常出现彼此避让需求难以满足的情况,或协调时机把握不准确,导致军民航飞行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
1 开展军民航防相撞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采取了军民航运单位之间在基于双方协议约束下的即时协调,军民航临时互派联络员协调防相撞工作,涉及环节较多,协调者无法即时决策,尤其是军民航飞行量大、增长迅速、跨区域活动限制较多,无法适应实际运行需求,导致军民航相撞风险日益增大,航班延误概率提升、延误时间延长,导致各种社会生产成本迅速增大。因此,提高军民航防相撞工作的协调效率不仅有利于防止相撞,还可提升飞行效益。
2 军民航防相撞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统一的工作方式
军航飞行指挥包括飞行指挥员、地面领航员、飞行管制员等人员,不直接对空指挥,仅充当协调员角色,缺少民航管制经验,出现紧急情况时往往会错过最佳处置时机,而民航只有空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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