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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有的部门领导人成“推手”

2017-02-14

检察风云 2017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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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当衡阳贿选案相关涉案人员正在被处理之时,被官方称为“南充市党代会有组织公款拉票贿选案”再一次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市委常委。在查清上述事实的基础上,四川省委根据有关线索进一步组织深入调查,彻底查清了此次党代会之前在南充市有关干部民主推荐中存在的送钱拉票问题。2015年10月,四川省南充市拉票贿选案的查处情况公布,涉案人员达477人,涉案金额达1671.9万元。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严肃处理。

事发后,四川省委经过调查之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3人,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的77人,给予严重警告并免职、严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记过处分以及免职处理的267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证实,南充拉票贿选案涉及2009年四川评选优秀县委书记、2011年3月南充非定向推荐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2011年5月南充市级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和2013年5月南充市补选副市长四次选举。据知情人士介绍,南充拉票贿选以宴请、送礼品、送红包实现。网易“路标”栏目获知,送出的红包金额以3000元起步,多则5万元。因为送时多装在信封里,官场以“信封”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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