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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2017-02-14万霞灿

法制博览 2017年1期

万霞灿

摘要:〖HJ0.53mm〗自由是做一切法律所允许做的事情的权利,只有在不滥用权力的国家里才可能存在自由。为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要用权力制约权力。本文以《论法的精神》为引,论述了什么是自由、如何从权力的分立和制衡的层面保障自由,并以此为鉴。

关键词:自由,权利分立,权利制衡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268-01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集大成之作,被称为亚里士多德之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法学和政治学著作,其中很多闪光的思想被后世奉为圭臬。在许多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孟德斯鸠的自由的观点尤其是“三权分立”的观点,已经被成功运用于其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中。

一、自由

(一)什么是自由

孟德斯鸠一生致力于探索政治自由,《论法的精神》是他的呕心沥血之作,他在这本书中详细绘制了自己理想中实现公民政治自由的宏伟蓝图。孟德斯鸠首先分析了自由的多种含义,他剖析了各种政体下自由的狭隘,对自由作了更准确的解释—“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有法律的社会中,自由的存在就是人们按自己的意愿做应该做的事,而不是被迫做不该做的事。”简而言之,自由就是一个人按照法律的要求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做法律禁止做的事,那他便丧失了自由,因为他拥有的权利惠及所有人,也就是说其他的任何人都拥有他所拥有的这个权利。孟德斯鸠对自由的这一经典解释传承至今,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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